整理了《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朴素而又纯真的爱(1682字)、听,那风的声音(1681字)、《带着思想来工作》读后感(1751字)、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1660字)、蝇王读后感(1686字)等1700字左右的高中三年级优秀读后感作文5篇,供您参阅。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朴素而又纯真的爱_1700字
文/高考作文
已经记不起来是第几次看许三观卖血记了,这本被誉为余华作品的最高成就的书也的确是名不虚传。余华这两个字就代表了一个作品风格吧,风趣中带着沉重,第一遍看觉得很搞笑的情节,第二遍看,第三遍看时会觉得愈来愈沉重。活着,许三观,兄弟,都是如此。余华惯常都是描写一个普通人,普通到有点平庸的那种人。描写他的一生。所以看起来有种爽快感,一个下午就可以看完别人的一生。但是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爱吧。我们谁又不是一个普通人呢。
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少年丧父,又失去了母亲,但是他的爷爷和四叔给他的爱一点也不少。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第一次卖了血,拿了35元钱,并通过这钱娶了媳妇。本来平平静静挺好吧,但是又搞出了乌龟风云,让这个家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每次考验都是以许三观卖血得钱来拯救。为了弥补儿子犯下的错,他尽管不情愿卖了第一次血。同时是为了报复许玉兰的出轨吧,他也出了一次轨,同时卖了第二次血。用许玉兰的话,我们两个这下就扯平了。
最感人的,大概就是当何小勇被车撞的时候,许三观尽管叫着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在许玉兰要求他去救何小勇时候还说去救就是孙子。但是在对一乐说的时候,仍然包含了满满的善意,尽管那是个让他当了十几年乌龟的男人,他有无数理由让自己不去管他,同时也不会有人去指责他,他还是去选择了救人。当然最后也是善有善报,一乐生病的时候,何小勇的妻子和女儿借给了他最多的钱。
还有就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一家人都吃不上饭,许三观去卖了血,让家里人饱饱的吃了一顿面条。可能我的点和别人不一样吧,当一乐因为他不带自己去吃面条而出走时,到了晚上他去找到一乐后,一乐问他是不是带自己去吃面条,许三观温柔的说是。突然觉得再大的困难都不可能打得倒这个人吧。
还有就是在文革时期,许玉兰因为莫须有的妓女罪名被批斗。许三观给他送饭时候,表面上只送了白米饭,实际上在下面埋了好多好多肉的时候,还有就是在许玉兰说许三观也出过轨许三观赶紧让她小声点,理由是现在只有我能照顾你,我下水了你就没办法了。真的突然泪目。还有就是几个儿子都看不起自己母亲的时候,许三观巧用家庭批斗,把几个儿子的心态给转了过来。真的这样一个说自己老婆给自己带原谅帽的男人,最后是真的处处都在保护自己的老婆。
还有就是很有名的用嘴炒菜片段了。真的如果有人说余华的描述功力不行用这段分分钟打脸。最喜欢的就是许三观生日许玉兰多煮了一碗糖粥时许三观说反正谁喝了都会变成屎屙出来,就让三个孩子多屙一点屎吧这一段以及最后给自己用嘴炒了爆炒猪肝之后,所有人都在吞口水,许三观高兴的说今天是我的生日,大家都来吃我的爆炒猪肝吧这里。平凡人也有平凡人的伟大吧,心里就突然涌上了这句话。
爱有很多,有孔子所言仁爱爱民之爱,也有普普通通的爱。相比之下我觉得这种朴素而又纯真的爱更加动人吧。爱自己的妻子,文革时候冒着别人的指指点点给妻子送饭,晚上给站了一天的妻子泡脚。爱自己的孩子。为了弥补一乐的错去卖血,在送一乐下乡时候去卖血给一乐二乐钱只是为了让他们生活好一点。二乐的生产队长来的时候,他卖血去请队长吃饭,这次他得知了阿方卖血卖败了身子,根龙因为卖血死在了他眼前。但是为了孩子他还是选择一次又一次的卖血。天底下所有的父亲可能都是这样的吧,为了孩子,自己累一点无所谓。还有就是对陌生人的爱吧。甚至可以说是仇人了。让自己孩子去给让自己带绿帽子的人喊魂,他也是恨何小勇的吧,但是爱盖过了恨。还有就是最后由于不能卖血而在大街上哭泣。在他眼里不能卖血就代表着如果这个家又遇到了挫折,他就没办法去拯救了。对自己家庭每个成员,对周围每个人这样的爱,大概就是余华想要表达的吧。第一遍看完只觉得经历了一个人的一生很爽,第二次看看到了苦,许三观一辈子都是在坎坷中过去的。后来看,看到了爱。大概爱才是余华先生写这本书想表达的吧。这样一种朴素而又纯真的爱,可以说在哪里都可以看得到,但是我们却习以为常。余华先生写出了这份爱,大概目的也是让我们珍惜这样的爱吧。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悲剧吧。
成语平平静静:安宁,没有骚扰动荡。如: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对于我们这样发展中的大国来说,经济要发展得快一点,不可能总是那么平平静静、稳稳当当。”又如:路遥《平凡的世界》第一卷第18章:“谁挨了打也不会平平静静,但人家的做法就和一般人不一样。”
成语树欲静而风不止:树想要静下来,风却不停地刮着。原比喻事情不能如人的心愿。现也比喻阶级斗争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如:西汉·韩婴《韩诗外传》第九卷:“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也。”又如:‘树欲静而风不止’嘛,你们当中肯定会有人跳出来表演的。——张贤亮《土牢情话》第三章
听,那风的声音_1700字
二零一二年。《听风者》。继《东邪西毒》、《地下铁》、《偷偷爱你》之后,梁朝伟第四次饰演盲人,叫做何兵。何兵虽不能眼观六路,却能耳听八方,周遭的一切都逃不过他的耳朵,这一点在影片前半部分被充分渲染,甚至有些许夸张过头。中共701地下组织看中了何兵的天赋,派周迅饰演的张雪宁将他带回,请他通过监听手段找回敌方消失的电台。何兵不负众望,很快完成任务。随后,为了找到代号为“重庆”的潜伏特务,何兵日以继夜,不眠不休,终于截获了一份机密电报。可正是这份用摩斯密码写成的电报,成了何兵致命的错误——他将“老鬼”听成了“重庆”,致使“老鬼”错误判断形势,倒在“重庆”的匕首下,命丧黄泉。而“老鬼”,正是张雪宁,这个何兵日夜牵挂,盼望早日回来的人。
《听风者》的故事源于麦家的长篇谍战小说。他的小说除了得到主流文学界的肯定,获奖颇多,群众口碑也非常好,被改编成多部影视作品,收视票房都令人艳羡,比如《风声》,比如《暗算》。《听风者》正是由《暗算》改编而成。这部小说算是麦家最为成功,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一部作品,二零零八年荣获了第七届茅盾文学奖,之前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更是引领了谍战剧的时代潮流。如此一来,《听风者》在剧本上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质量保证,加上梁朝伟和周迅的号召力,和麦兆辉、庄文强的精心执导,票房飙升自然也在掌握之中。
与此前麦庄二人合作导演的《窃听风云》系列相比,《听风者》延续了人物关系错综复杂,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的一贯风格。而不同之处在于,《听风者》将关注点从男人之间的对话转移到男女之间暧昧微妙的关系上,且尽量试图保持一种克制和冷静,让我们只能揣摩,无法断定,从而营造出一种引人入胜的神秘感和好奇心。
郭兴中是张雪宁的上司,他喜欢张很多年,这种感情贯穿影片始终,明显而单纯。而张对郭的感情却暧昧不清,是感动,不舍,顾虑,还是日久生情,抑或是仅限于纯洁的同志情谊,我们无从得知,只能在影片中的两处地方窥见一些端倪。一处是张发现郭是她的上司“老鬼”,出门后镜头给了张一个特写,她的表情里有惊异、不安还有矛盾。另一处是郭要离开701去香港完成一项有着生命危险的任务,他将职位和“老鬼”的称号交给了张。张问了这么一句话:“我现在是你上司,如果我让你撤销这次的任务,你会吗?”镜头转向郭,他淡淡的一笑,回答:“你不会。”镜头又转向张,她呆了一下,然后转身走了。对于张这种暧昧的情感,在何兵身上体现得更为明显。她将何带回组织后,发现何渐渐对她产生了好感。不知为何,张选择了用帮他相亲的方式逃避这种情感,而我们又分明看到她对何的悉心关照。当张要离开701去完成任务时,她找到了沈静,让她好好照顾何。这时候,我们看到张的眼神中流露出淡淡的伤感和不舍,甚至有些纠结。而当何与沈结婚后,张对何的态度以及感情的表达又趋向了平和,我们从镜头中只看到张对何的由衷祝福,却没能看到她曾经落寞的眼神。何兵的情感同样周旋在两个人之间,他一开始对张的感情是毋庸置疑的,直到遇见沈,又变得游离不定。我们一直觉得何深爱着张,可何却跟沈结了婚,且夫妻关系良好。而从始至终何对张的感情又是那么的深沉,甚至有些不可名状。他为了张,可以废寝忘食的破译密码;每次张要离开,他都会说:“早日平安回来”;甚至当他因犯下致命错误而害死张,我们看到他在一个雨夜刺瞎了已经治好的眼睛。这时我们会想,何是更爱张的,而事实是何选择了跟沈白头偕老。
影片最后,何兵站在张雪宁那浅浅的墓碑旁,周围的一切,风吹,草动,安宁,祥和。他如此独白:“简单一点好。在这里,只听得到风的声音。”时间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十八年前。一九九四年。《东邪西毒》。梁朝伟还是一名剑客,没有名字。他想在彻底失明前最后看一眼桃花,桃花是他心爱的女人。可当他为筹集盘缠大战马贼时,却被一刀封喉。一片血光中,我们听到了他遗憾的独白:“我以前听人说过,如果刀快的话,血从伤口喷出来的时候像风声一样,很好听,想不到第一次听到的是我自己流出来的血。”同样是盲人,同样有风声,同样思念一个女人,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而改变的只是,梁朝伟老了,真的老了。
成语耳听八方:耳朵同时察听各方面来的声音。形容人很机警。如:明·许仲琳《封神演义》第53回:“为将之道:身临战场,务要眼观四处,耳听八方。”又如:要是没有一种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到处显出精明强干的能力。——老舍《赵子曰》第四
成语引人入胜:胜:胜境。引人进入佳境。现多用来指风景或文艺作品特别吸引人。如: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任诞》:“王卫军云,酒正自引人着胜地。”又如:扇画小幅,苏州园林,格局很小,却总是那么引人入胜。——秦牧《虾趣》
《带着思想来工作》读后感_1700字
《带着思想来工作》是一本好书,一直在寻找它,这次终于有机会一睹芳容,不由自主地被它丰富的内容、精辟的阐述、鲜活的实例深深吸引,心灵得到了一次冶炼,思想得到一次提升。
思想,何谓思想,思想即智慧,思想即头脑,思想即用心……人之所以比机器高明,就是因为人在工作过程中自始至终由自己的思想。包括想法、创意、挑战、主动,等等,正是这一区别成就了人在工作中特有的价值。"一名优秀的员工绝不是那种只知勤勤恳恳、循规蹈矩工作的人,而是带着自己的思想、善于运用自己头脑工作的人",如此精品的言语正是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工作、如何工作。读完这句话,我不禁扪心自问,我算是一名优秀的员工吗?我称职吗?我对得起自己吗?我想我还不敢自信的回答问题,因为我只是尽职尽责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从未想过怎样聪明的完成这项工作,而我们需要的是在自己复杂的工作中发挥思想的作用,不断转换自己的思维模式与观念,才会胜任自己的工作。
美国经营大师巴菲特曾说过这样的话:"榨出我1克脑汁,再加上16000元,我就可以创造出1000万的价值。"非常精辟的告诉我们思想决定一切,一个人只有在拥有了思想,才能胜任工作。职场中茫然的我们就是缺乏这种眼光和头脑,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每天上班,面对办公室的工作,除了简单的重复,我想没有多少人想过,要怎么样才能把这种看似简单的工作做起来让人觉得其乐无穷?也没有多少人想过怎样在工作中求得进步?只是尽职尽责的完成本职工作。因此,青年同志更需要由一个充满思想的头脑,从而在日益复杂的职场竞争中寻求进步。还记得10月份参加县里的青年干部培训班的时候,我参加了演讲比赛,赛前的讲稿,我曾用心修改了很多遍,每天也都会用一小部分时间来温习,从而巩固自己的熟练程度,以至于在比赛的时候可以不怯场,即使是这样,我也只是在注意自己对讲稿的熟练程度,可是却没有想过怎么样才能发挥的更好,演讲就是演和讲,我只注重了讲却忽视了演,就是因为我没有经常思考,也没有想过要怎样才能讲的好演的好,成绩也可想而知。思想决定成败,头脑决定成败,通过这次失败,我也领悟到了很多,看到自己存在的不足,这也将是我人生舞台的又一次成长。
不换脑袋就换人,宏基集团董事长施振荣针对目前的大多数员工,只知道拼命工作,而不懂得如何聪明工作,提出了"不换脑袋就换人"的思想理念,因此一名优秀的员工必是善于动脑筋之人,试想如果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爱迪生会发明电灯吗?万有引力会诞生吗?神七会飞天吗?在我们的身边,常常会由一些人抱怨工作太无聊,太乏味,没有激情。从而让我们的工作价值无法体现,这就是因为在我们的意识里没有这种要求进步的思想。工作本身是一个价值体现的机会,应该是一种幸福的差事,我们有什么理由把他当做苦役呢?是啊,我们正值青春年华,正是发奋图强,认真工作的时候,当看到北京2008奥运会,数人瞩目的时候,当看到新中国成立60华诞,举国欢庆的时候,我们也会感到骄傲和自豪,正是一批具有新思想,追求进步的同胞们,让我们的国家犹如一条巨龙,盘旋于东方世界之林。
我是一名刚参加工作不久的青年,在局里复杂业务上的一些工作,刚开始的时候,是在局下属的一个企业里实习,虽然只有三个月,但是在那三个月里,我时常的在对自己做着思想上的斗争,时常想,我是拥有高学历的大学生,现在却在如此贫寒的陋室里参加工作,我的人生观,价值观怎样体现,我的奋斗目标怎样才能实现,但是在那里可以将我的专业进一步的提升。就是带着这种态度在那里周而复始的对着那些花花草草开始我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那时的工作也让我产生了安于现状、得过且过的安逸。回到了局里,还是周而复始重复一样的工作,总是没有什么进步,看了这本书,我想想,该是改变的时候了。
奥利弗。霍姆斯说:世界上伟大的事情不在于我们站在何处,而在于我们朝什么方向前进。为了达到目标之港,我们必须航行,不能漂流,也不能抛锚。心在哪里,哪里就会呈现一片晴空,工作着并享受着其中的极大乐趣。成功源于思想,始于思想,成与思想。我将从这个冬天开始,播种奋发的种子,改变自己的心态,走出心境慵懒的区域,做一名积极向上、富有工作激情的员工,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去做好每一件事,尽快实现由平凡到优秀,并努力地追求进步。
成语循规蹈矩:循规蹈矩[xún guī dào jǔ],意指遵守礼法,不踰越法度。语本《隋书·卷一四·音乐志中》。[源]《隋书·卷一四·音乐志中》齐之以礼,相趋帝庭。应规蹈矩,玉色金声。动之以乐,和风四布。龙申凤舞,鸾歌麟步。[典故]“循规蹈矩”之循、蹈都有遵行、实践的意思。规、矩则是指圆规和角尺,是订定方圆的工具,引申为标准、礼法。所引典源《隋书·卷一四·音乐志中》里,记载了皇太子出席宴会,入座後上酒,乐工演奏的歌辞第三章,大意是说:以礼来整治天下,使能共同辅佐朝庭。每一个人都能应规蹈矩,操行贞固;以音乐来教化天下,使能和睦风气广布,每一个人都能过着唱歌跳舞的快乐生活。後来“循规蹈矩”的成语就从这里演变出来,用来形容遵守礼法,不踰越法度。“循规蹈矩”较早的书证如《朱子语类·卷一三七·战国汉唐诸子》:“虽是卑浅,然却是循规蹈矩,要做事业底人,其心却公。”
成语得过且过:且:暂且。只要能够过得去,就这样过下去。形容胸无大志。如:元·无名氏《小孙屠》第四出:“孩儿,我听得道你要出外打旋,怕家中得过且过,出去做甚的?”又如:但是吃烟人的脾气,总是得过且过,那一个是真心肯戒。——清·彭养鸥《黑籍冤魂》第一回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_1700字
文/郑家成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部影响了几代美国人历经百余年经久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读本。毋庸置疑他是历史上最杰出最成功的人士之一。这本书告戒了人们远离陋习,远离平庸。提高生活品位,健全人格,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应该说是比较平淡的出场,1706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家中有17个孩子排行15。父亲是从事蜡和肥皂的小商人,进过两年学校,后因家境窘迫辍学。2岁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学徒,学徒的日子很艰难,然而他却利用学徒的闲暇时间刻苦学习,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还通过自学能熟练的运用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拉丁语。
1726年富兰克林自营印刷工厂,从此事业蒸蒸日上。创造了一个美国梦的传奇故事,他印刷并发行影响巨大的《宾夕法尼亚》。他发明了避雷针、两用眼镜、新式火炉和新式路灯。他率先提出了北美殖民地“不联合就死亡”的口号”并起草“独立宣言”1771年出版了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生动的描述了其成长历程。告戒了人们要积极向上。
此书里好多人生箴言都是富兰克林在生活中感受到的,读此书不但要感悟那些人生箴言,还要结合自身人性修养等方面完善自我,本书每一章讲述的都是他生活的真实写照,章章都讲述了做人做事的感悟,并给我很很多启发。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书给予我们智慧,坚定我们的决心吧,让我们能够随智慧而行,让高尚的智慧充满我们灵魂。
富兰克林十分重视自己的美德。因此,他给自己提出了13个要求,分别是:节制、沉默寡言、生活有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和谦逊。他一直在尽力地做到这些,尽管他也很难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我想能够做到那十三条的人们,已经都能称之为“圣人”了,事实上这样完美的人确实少见,但是能追求这样的完美的人也能在美德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我的目标是在自己身上培养这些美德,所以我认为最好不要一下子全都尝试,我觉得这是很难办到的,还是在一个时期内注意力集中在其中一点上为好。我将这样的美德培养成习惯,然后接着在培养另一项。于是我安排节制为美德培养的第一位,因为它需要头脑冷静,思维清晰。这种冷静的头脑和清晰的思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经常保持警惕,抵抗旧习惯的惰性并遏制永无穷尽的诱惑。在获得了这个美德后在培养美德就容易多了。
在辩论的时候也看到富兰克林早期并不谦虚,我也经常犯类似的错误,辩论的时候没有必要以非常强势的压倒别人,尽管在当时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快感,但一定要体会别人的感受。
让自己印象深刻的富兰克林这位被尊为美国国父级人物,能终生保持勤俭的工作作风,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对比眼下的自己和现在大多数人们显的多么的浮躁。
我希望人们以后都需要在:寡言、谦虚、俭朴、方面多加注意,去除这些坏的习惯,也许对自己的成长会有很大的帮助。但有一点,我认为是必要的,就是每个人都应该通过此书,更加明白教育等公共事业对人类以至一个城市、国家的影响。
富兰克林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在我看来,能够给人类带来幸福的,与其说是千载难逢的巨大的幸运,倒不如说是每时每刻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琐细的方便。”我认为,这句很有启发性的话提醒了人们:不要只顾那些百年不遇的幸运,而忽略了身边的小事;这句话也很好地解释了富兰克林的那些造福人类的发明和他成为发明家的原因。
富兰克林能在如此多的领域做出对世界产生影响的事,应该很大程度上依靠他的习惯,非常遗憾不能看到他后半生的传记,也许他的后半生我更感兴趣一些,其实人往往这样,喜欢看到辉煌的一面。
看完富兰克林自转后,深深的感知人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
我希望人们都能通过我的读后感而阅读此书。
成语无价之宝:无法估价的宝物。指极珍贵的东西。如:唐·鱼玄机《赠邻女》诗:“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又如:我这珠衣是无价之宝哩。——元·王实甫《丽春堂》第二折
成语百年不遇:一百年也碰不到一次。形容很少见到过或少有的机会。如:老舍《龙须沟》第三幕:“不是要开大会吗?百年不遇的事,我歇半天工,好开会去。”又如:松花江万万不会来这么一次百年不遇的武开江。——《花城》1981年第1期
蝇王读后感_1700字
《蝇王》是一本以孩子为主角的书,但却不是一本通常意义上的儿童文学,这是一本写给大人看的书,荒岛上的儿童世界只是现实生活中成人世界的一个缩影。故事的背景设定在遥远的未来世界,在一场战争中,当疏散儿童的一架飞机途经一座荒芜人烟的小岛时,找到了袭击。飞机坠毁了,大人们都在这次空难中不幸遇难,唯有一飞机的孩子侥幸生存。
在没有大人的情况下,孩子们开始了在岛上的冒险生活,这看似平静的开局没有延续。故事的一路发展出乎了所有读者的预料,读者被故事的情节所震惊也被故事所揭示的人性面貌而震惊。
岛上的孩子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十二岁的英国海军司令的儿子——拉夫尔,有着一头耀眼金发的他举止优雅、自信乐观。初至荒岛,半长大的他为脱离了大人的管制获得自由而欣喜若狂,与此同时面对大批比自己小的孩子,他吹响了海螺,成为了这群孩子的领袖。延续着文明社会的秩序,孩子们以自己对于民主的理解,建立起一系列的规则秩序,开始了短暂的和平相处。
然而随着唱诗班在杰克的带领下一次次和野兽进行血腥地厮杀并获得胜利之后,原本不属于这个年纪孩子的兽性本能开始膨胀。人类千年积累下来的社会文明不禁推敲,在数次打猎之后就开始丧失,小岛上的和平也在渐渐被打乱。人类千年的文明可以在瞬间崩溃,因为在它里面,是千年不变的人性。
“海螺”和“蝇王”是文章当中两个相对的意象。海螺能将所有的人汇集到一起。海螺被作为一种文明的象征,出于对吹响海螺人的崇拜,拉尔夫被选为头头,并制定了一个规则,只有持海螺的人才能发言。也许规则在短时间内能够得以执行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刚从文明世界出来的孩子,惩罚的恐惧还在迫使他们遵守。然而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下“蝇王”的神秘出现打破了平静。“蝇王”即苍蝇之王,源于希伯莱语Baalzebub,在《圣经》中“Baal”被当作“万恶之首”,在英语中,“蝇王”是污秽物之王,也是丑恶灵魂的同义词。蝇王似乎只是一个模糊的象征,那么蝇王究竟是何物?
怀着这个好奇继续阅读,我们发现有一个人也像我们一般在探究这个问题。他是“西蒙”。当感到恐惧的孩子们为“野兽”的事情争论不休的时候,西蒙这个“瘦小却挺有精神”的小孩发现了所谓“野兽大概就是我们自己”的真理,却遭到了众人的唾骂。为了弄清“野兽”的真相,他决定到山顶看个究竟,在中途休息时偶见被当做贡品的爬满苍蝇的野猪头。神情恍惚中,西蒙仿佛看见一个硕大的苍蝇之王对他说明了“野兽”作为人性的一部分,并预言了他会被众人杀死的下场。到了山顶,西蒙发现大家所畏惧的“野兽”其实是一个飞行员的尸体,于是不顾虚弱的身体下山去告诉大家,却被众人误认为是“野兽”而杀害。
孩子们杀死了唯一一个了解真相的人,西蒙之死也是真理之死。对西蒙的谋杀,是孩子们内心“恶”膨胀的必然结果,标志着他们道德良知的毁灭。在他们看来,蛇、水中怪兽、空中来的怪兽,甚至他们追逐的野猪,都是“野兽”,他们甚至把已经变得邪恶了的目光投射到西蒙身上,把他也看作是野兽,所以他们毫不顾忌地将西蒙杀死而不感到任何良心的不安。人性的堕落和独立人格的丧失使这群孩子经受了最为深重的打击,野兽“的预言得到了证明。接下去的发展就更像是一部恐怖电影。暴力犹如细菌传染一般在孩子们间蔓延。
随着打猎的进行,杰克带领猎人们跳舞并重复单调的歌词、无法停止的狂欢、西蒙被杀后孩子们集体的舞蹈,都像是宗教早期的萌生。人在无法改变的环境中,产生本能的恐惧,从而祈求通过对动物以及未知事物的崇拜来祈求自身的平安。
哲学家告诉我们,人性在本来不可分的意义上统合以下三重属性。即:人性第一层:生物性,偏于恶;人性第二层:社会性,善恶兼而有之;人性第三层:精神性,偏于善。这篇小说也被很多读者认为是在崇尚”性本恶“的理论,开始在我看来不过是告诉人们适者生存的规则罢了。打猎、吃肉不过是人们生存下去的一种本能追求。
在一个更黑暗的时期到来之前,拉尔夫终于还是盼来了救援的船只。”文明“终于的再次到来无疑是对小岛上”野蛮“文化的一次冲击,”希望“再次降临。文明的进化亦或是退化,也许只是根据环境相对而言罢了。
成语神情恍惚:神志不清,心神不定。如:《魏书·侯莫陈悦传》:“悦自杀岳后,神情恍惚,不复如常。”又如:清·曹雪芹《红楼梦》第113回:“刘姥姥看着凤姐骨瘦如柴,神情恍惚,心里也就悲惨起来。”
成语兼而有之:指同时占有或具有几种事物。如:《墨子·法仪》:“奚以知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又如:在科学研究方面,基础科学知识和应用科学知识应该兼而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