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包括读《出卖笑的孩子》有感、出卖笑的孩子读后感(526字)、出卖笑的孩子全文阅读(629字)等400字、500字、600字、700字左右的读后感范文8篇,供您参阅。
《出卖笑的孩子》读后感_447字
今天我看了《出卖笑的孩子》这本书,感受颇深。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蒂姆的孩子为了赢得每次打赌都能获胜的好处,把自己的笑卖给了菲勒特,但之后又后悔了,在几个朋友的帮助下,最终把自己的笑夺了回来。一开始,我觉得蒂姆干嘛要牺牲自己那可爱的,独一无二的的笑声,去换取每次打赌都能赢的本事呢。虽然每次打赌都能赢的本事很让人心动,能让蒂姆赢得许多原来他连想都不敢想的东西,比如钱,吃的……但他的笑是很珍贵的,它虽然不能吃,不能玩,但是,它是只属于蒂姆的,他怎么就答应了菲勒特呢?后来我又仔细地又把这本书看了一遍,理解了蒂姆当时还是个刚上学的孩子,他那时应该还不明白自己的笑对他来说有那么重要。而且,蒂姆他的爸爸已经不在了,他经常被继母打,还被哥哥欺负,在这样一个穷苦人家成长还经常被欺负的孩子眼中,应该很想要成为有钱的人,改善自己的生活吧。我又想到了许多大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做出了一些违背良心的事情,蒂姆的笑可以再抢回来,但如果伤害了别人那可就不能补偿了。这本书不仅题目有趣,故事也很好看,快来看看这本书吧。
成语独一无二:没有相同的或没有可以相比的。如:宋·延寿辑《宗镜录》卷三十一:“独一无二,即真解脱。”又如:赢了钱,便大把的赏人;输了钱,无论上千上万,从不兴皱眉头:真要算得独一无二的好赌品了。——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二十一回
出卖笑的孩子读后感_526字
文/孙萌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蒂姆的小男孩遇见了一位“格子先生”,格子先生故意将五马克掉在地上,让蒂姆捡到并用这五马克去赌马,蒂姆赌赢了,赢了很多很多的马克。可却让三个小偷把真钱换成了假钱。格子先生知道后,又给了蒂姆五马克,让他下个星期天再找他赌马。第二个星期天到了,蒂姆准时的到了,并用五马克买了一张马票,他又和上次一样,赢了很多很多马克,但又被那三个小偷偷走。格子先生又让蒂姆下个星期再来,第三个星期,蒂姆又准时来到了赌场,格子先生和蒂姆做了一笔交易:格子先生将他赌赢的运气给蒂姆,作为交换,蒂姆必需把笑容给格子先生,蒂姆同意了,并用赌马赢了很多钱,让家里一夜暴富,可蒂姆却讨厌了这种生活,因为是钱让他失去了童真,是钱让他失去了快乐,所以,他决定偷偷溜走,找格子先生。在寻找格子先生的旅途中遇见了和蔼的圆脸先生,和自己拥有一样的遭遇的“鱼眼泡”船长,在朋友们的帮助下,蒂姆找回来笑,但那也失去了赌注赢得运气,但蒂姆很满足,因为他认为这一切的一切都很值得。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笑,是人类身上最重要的东西。因为把人类和动物分别出来的唯一特点就是—笑。所以,我们要珍惜我们的笑容,我们的快乐时光,做一个开开心心的人,不要做一个没有感情的动物。
读《出卖笑的孩子》有感_552字
“笑”现代汉语词典,1503页:xiao①露出愉快的表情,发出欢喜的声音。②讥笑。“把人和动物区分开来的是笑。”你能想象一个没有笑的世界吗!男孩蒂姆与“格子先生”菲勒特做了一笔交易,把自己的笑出卖给了这个神秘莫测的人,得到的回报是自己每次打赌准能赢。蒂姆失去了自己的笑,生活变得苦涩乏味,身边的朋友也渐渐远离了他。蒂姆他已经腻烦了,为了一些不需要的东西,他出卖了自己的笑——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他决心向这位富有而又阴险狡诈的菲勒特要回自己的笑。蒂姆在这件事中长大,本应该是花一般灿烂的年纪,他却活得那样痛苦!五年,整整五年呀!蒂姆的命运一波三折,有了两次翻天覆地的变化。费了许多周折,经过一番斗争,最终战胜了“格子先生”,夺回了出卖的笑。笑,对于我们来说,何尝不重要?“要认识一个人,就看他在适当的时候会不会笑!”这本书的序幕是以作者和陌生男人在火车上的短暂相遇,到后来和中学同学的相遇。这一切似乎很神奇。作者的朋友蒂姆给作者讲的故事,给人的感觉像是真的,特别是作者在睡觉的朦胧中看到的那一段给我的感受就是毛骨悚然。以作者在火车上的遭遇为开头,给这个故事增添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引用一句话“人生中拥有财富就拥有一切了吗?我们是不是应该沉溺在过去中,而放弃现在?”看了这本书,我再次审视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答案……
成语一波三折:波:指书法中的捺;折:指写字时转笔锋。原指写字的笔法曲折多变。现比喻文章的结构起伏曲折。也比喻事情进行中意外的变化很多。如:晋·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每作一波,常三过折笔。”《宣和书谱·太上内景神经》卷五:“然其一波三折笔之势,亦自不苟。”又如:词既凄清,声亦缠绵跌宕,有一波三折之致。——清·王韬《淞隐漫录·严萼仙》
成语翻天覆地:覆:翻过来。形容变化巨大而彻底。也指闹得很凶。如:唐·刘商《胡茄十八拍》诗:“天翻地覆谁得知,如今正南看北斗。”又如:真象翻天覆地的变动就快要临头了。——沙汀《兽道》
出卖笑的孩子读后感_579字
小说主要讲了一位爱笑的小男孩——蒂姆,他那体态丰盈、生性乐观的母亲不幸被死神带走生命。没过多久,他父亲娶了个干瘪的女人做小蒂姆的继母,而继母则有位调皮被宠爱的儿子。父亲再娶后,他常受继母的虐待、哥哥的欺负,唯有每个星期天与父亲上马场看赛马才感到快活而没有压抑。蒂姆上学四年以后,父亲因在建筑工地被木板砸到从而离开可怜的蒂姆,他难以理解这一切,每当想不通的时候就去赛马场重温和父亲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小蒂姆因为一时的贪念,在赛马场把自己拥有的独一无二的笑换取了神秘老头——勒菲特打赌获胜的本事。蒂姆天真地认为失去笑不算什么,汲汲忙忙地答应老头。那以后,蒂姆逢赌必赢,日子过得很充实、很满足。可时间之久,蒂姆硗确笑对于自己来说是重要的。他坚定要在勒菲特身上赎回自己的笑,尽管需要付出再大的代价。
蒂姆在之后的日子里,在两个保镖的眼皮底下溜了,偷偷与一位能帮助他的好朋友相会。好朋友知道勒菲特的秘密多得很,而其中一个是蒂姆,便全力相助蒂姆从勒菲特那儿找回笑。蒂姆根据好朋友的指示完成了该做的事情:去看《跟着吧,天鹅》直到乔装打扮走后楼梯,经过一番周折,蒂姆终于夺回自己的笑,过上能怎么笑就怎么笑的生活。
读到小说的最后一章,我嫣然一笑,明白了:无论多么富有,多么幸福,没有笑,人就不会有真正的快乐和幸福。我们要知道,笑,是快乐的源泉,是最宝贵的财富呀。
成语嫣然一笑:嫣然:笑得很美的样子(指女性)。形容女子笑得很美。如:战国楚·宋玉《登徒子好色赋》:“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又如:都只在嫣然一笑中,偷把幽情送。——元·无名氏《梧桐叶》第四折
成语登徒子:登徒子[dēng tú zǐ],意指登徒,复姓。子,男子的通称。登徒子,战国时楚国的大夫。典出战国楚·宋玉〈登徒子好色赋〉。後用“登徒子”称贪恋女色的人。[源]战国楚·宋玉〈登徒子好色赋〉(据《文选·卷一九·赋·情》引)大夫登徒子侍於楚王,短宋玉曰:“玉为人,体貌闲丽,口多微辞,又性好色。愿王勿与出入後宫。”王以登徒子之言问宋玉。玉曰:“体貌闲丽,所受於天也;口多微辞,所学於师也。至於好色,臣无有也。”王曰:“子不好色,亦有说乎?有说则止,无说则退。”玉曰:“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然此女登墙闚臣三年,至今未许也。登徒子则不然。其妻蓬头挛耳 ,齞唇历齿。旁行踽偻 ,又疥且痔。登徒子悦之,使有五子。王孰察之,谁为好色者矣?”[典故]登徒子,是战国时楚国的大夫。战国楚·宋玉在其所写〈登徒子好色赋〉中,提到大夫登徒子曾在楚王面前说他好色。宋玉辩称说,他东边邻居有一个女子,容貌姣好,身材适度,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美,许多人都为她着迷。这个女子常常攀登墙头来偷看他,已经整整三年,他至今都还没有接受她。而登徒子的妻子头发散乱,耳朵歪斜卷曲,嘴唇缺裂,牙齿稀疏,弯腰驼背,身上还有严重的疾病,登徒子却很喜欢她,还和她生了五个孩子。这样一比较,就可以很清楚地明白是谁好色了。後来这个故事被浓缩成“登徒子”,用来称贪恋女色的人。
出卖笑的孩子全文阅读_629字
今天,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出卖笑的孩子》,我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就很好奇。笑也可以出卖吗?笑是很珍贵的吗?如果出卖了笑会换来什么呢?会像海里的人鱼公主那样出卖了自己动听的嗓音而换来了两条腿?想到这,我就迫不急待地读起来。
出卖笑的孩子主要内容讲的是一个爱笑的小男孩,他的名字叫做蒂姆。蒂姆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再娶之后,他就常常受到继母和继母带来的哥哥的欺负,虐待。这让蒂姆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但是每个星期的星期天是蒂姆最开心的一天,因为每到这一天,蒂姆的父亲就会带着蒂姆去马场看赛马。但不幸的事却突然降临,蒂姆的父亲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丧命。从那以后,蒂姆烦闷的时候就会去赛马场散心。有一次,他在那儿遇见了一个怪老头子,他以“让蒂姆逢赌必赢”为条件,来换取了蒂姆的笑。蒂姆很快变成了一个有钱人,但他却不再会笑了。越来越富有的蒂姆内心变得很空虚、很孤独,于此同时也尝到了生活中没有笑声的苦楚。于是他决心赎回自己的笑。经过一番斗争之后,他终于战胜了那个怪老头,夺回了出卖的笑并继承了那怪老头的遗产。
有的人说笑是一缕金色的阳光、有的人说笑是一阵温柔的春风,有的人说笑是一把开心的钥匙,还有的人说笑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一座桥梁。蒂姆在失去笑的之后才知道笑的珍贵。所以我觉得这本书就是想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在做任何事的时候都需要权衡一下得失,不要为了一些不必要的东西而失去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到那时失去了就再也不能回来了,而得到的东西也会变得一文不值。
成语一文不值:指毫无价值。如:明·毕魏《三报恩·骂佞》:“最可悲年少科名,弄得一文不值。”又如:有时说自己的作文的根柢全是同情,有时将校对者骂得一文不值。——鲁迅《而已集·读书杂谈》
出卖笑的孩子读后感_649字
假期我读了詹姆斯的作品《出卖笑的孩子》。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讲述了一个出卖笑的故事:乐观爱笑的男孩蒂姆,自小母亲去世,继母常常虐待他。不幸亲爸也离开了他,那以后和一个怪老头做了一笔交易:以“让蒂姆逢赌必赢”为条件换来了蒂姆的笑,虽然变的很富有,但他尝到了失去笑的痛苦。他几经周折,费尽心思,努力斗争,终于要回了出卖了的笑。
文章中多次描写到蒂姆那天真的笑,那发自肺腑的笑,那种坚强的笑。虽然生活中有种种不幸,但蒂姆非常乐观,仍是个快活爱笑的孩子,格子先生正是看中了他的到最后总会打个嗝的,带着坚强的笑。所以与他签订了这份神秘的和同。
以后,蒂姆开始变成了富翁,成了一个非常有钱的人。钱让蒂姆的生活有了很大的变化,他的家不再住在整天散发着兰芹,胡椒,和茴香气味的窄胡同里,而是搬到了繁华地段,他虽然不再受到继母和哥哥的欺负,但他简直成了继母赚钱的工具,仅仅工具而以。他的钱全部都要交给继母,他一分也拿不到手,他后悔极了。
渐渐的,蒂姆感觉到了笑对他来说是多么的中要。他为了一些自己并不需要的东西,而把最宝贵的东西——属于他的坚强天真的,能让自己无比快活的笑给出卖掉了。他用多少荣华富贵也比不了的笑,换来了一个如此虚荣的世界。
书中常提到:“把人和动物区分开来的是笑”笑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的珍贵啊。笑是我们独占的财富,这种财富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没有了笑,世界将会变的单调起来,没有了笑,就没有了一切,生活将变的平淡无味,再也没有了开心与兴奋,全部都是悲伤。
成语荣华富贵:荣华:草木开花,比喻兴盛或显达。形容有钱有势。如:《管子·重令》:“而群臣必通外请谒,取权道,行事便辟,以贵富为荣华以相稚也,谓之逆。”汉·王符《潜夫论·论荣》:“所谓贤人君子者,非必高位厚禄富贵荣华之谓也。”又如:话说人生荣华富贵,眼前的多是空花,不可认为实相。——明·凌蒙初《初刻拍案惊奇》二十二
成语平淡无味:本指质性平和无味。后含贬义,多指平平常常,缺乏特色。如:三国·魏·刘邵《人物志·九征一》:“凡人之质量中和最贵矣,中和之质必平淡无味,故成调成五材,变化应节。”又如:并且在闺房之内,她常常是被动的,也使君实感到平淡无味。——茅盾《创造》二
出卖笑的孩子读后感_663字
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出卖笑的孩子》,开始放在那里没有引起我的注意。放了很多天都没有去体会它的存在,今天上完课回来老师要我们写读后感,就顺手拿起来看了看。一下子就被他吸引了。
这本书主要内容说了:小男孩蒂姆是个爱笑的孩子。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又娶了另一个女人做蒂姆的后妈,后妈有儿子还经常欺负蒂姆,这就让蒂姆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但在每个星期天,父亲就会带蒂姆去马场看赛马,这是蒂姆最开心的一天。但不幸的事却突然降临,蒂姆的父亲在一次意外中死了,虽然经历种种的生活不幸,但蒂姆并没有因为拥有了笑而每天都过的开心,因为他家很贫穷。所以蒂姆总希望自己能过上富裕的日子。有一次,蒂姆遇到了一位怪老头,怪老头要蒂姆用笑来交换能让他逢赌必赢,就可以过上富裕的日子。蒂姆认为笑没用就爽快地答应了,从此,蒂姆逢赌必赢,过上了富裕的日子。人们为了钱故意来讨好蒂姆。
后来人们怀疑蒂姆的钱来路不明就不愿和他来往,蒂姆陷入了困境他开始后悔,认为自己的笑比钱更重要,他去找怪老头要回笑,但怪老头不肯蒂姆很生气,最后他决心要戒掉赌博,去外面的世界增长些见识,他发誓:“无论经历多少苦难,我也要把自己失去的笑找回来!”读到故事的最后,我才满意的笑了笑,决心不会学习故事中的蒂姆,把自己的笑出卖掉。因为我知道:无论多么有钱,多么富有,没有笑,人就不会有真正的快乐和幸福。这也告诉我们在做任何事的时候需要权衡一下得失,不要为了一些不必要的东西而失去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
到那时失去了再也不能回来了,而得到的也许在那时已不值一提了。
《出卖笑的孩子》读后感_669字
文/林艺玲
今天,我读完了《出卖笑的孩子》,这本书主要说了:小男孩蒂姆是个爱笑的孩子。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又娶了另一个女人做蒂姆的后妈,后妈有儿子,这个大男孩经常欺负蒂姆,这让蒂姆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但在每个星期天,父亲就会带蒂姆去马场看赛马,这是蒂姆最开心的一天。但不幸的事却突然降临,蒂姆的父亲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丧命。而蒂姆因为一时的贪念竟然把自己的笑卖给了勒菲特,而勒菲特也给了蒂姆一个好处就是逢赌必嬴。但勒菲特也有很多要求但最后一个要求是:谁都不能把这个秘密告诉其他人,否则会永远失去笑。5年后,在这5年中蒂姆深知没有笑得痛苦,决心要讨回自己的笑,他历经千辛,两次人生重要的转折,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蒂姆从勒菲特那要回了笑并继承了勒菲特的遗产……
这本书的序幕是以作者和陌生男人在火车上的断暂相遇,到后来和中学同学的相遇。这一切似乎很神奇。作者的朋友蒂姆给作者讲的故事,给人的感觉像是真的,特别是作者在睡觉的朦胧中看到的那一段给我的感受就是毛骨悚然。
开头作者就写明了这个故事是作者的朋友告诉他的。以作者在火车上的遭遇为开头,给这个故事增添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整本书的闭幕是作者在回汉堡的火车上又见到了那位先生,由此展开了一系列的对话。但令我惊奇的是作者竟然从故事中知道了这位先生叫“格兰迪齐”我在格兰迪齐与作者的对话中,我惊讶的发现格兰迪齐知道这件事,似乎这个童话是真的一样,在这个世上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
我不知道这一切是不是真的,还是虚构的,但是在这个长篇故事中作者的写作手法,都让我学到了很多。
成语毛骨悚然:形容极度惊慌与恐惧。如:清·李渔《比目鱼·狐威》:“那些租户债户见了,赫得毛骨竦然。”又如:淑英看得毛骨悚然,淑华看得怒气冲天。——巴金《春》
成语毛骨竦然:毛:头发和汗毛;骨:脊背。形容极度惊慌与恐惧如:明·冯梦龙《醒世恒言》第34卷:“忽然一阵冷风,吹得毛骨竦然。”又如:巴金《春》:“淑英看得毛骨竦然,淑华看得怒气冲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