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检查中指定的传染病和精神病有哪些?

生活科学2023-02-05 07:28:32百科知识库

婚前检查中指定的传染病和精神病有哪些?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需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传染病包括下述甲、乙、丙三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丙类传染病是指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根据《中华医学会精神疾病分类法》需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有下述疾病:

  ①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包括中毒、感染、肿瘤和脑细胞变性等所致的精神障碍;

  ②运动神经元性疾病,如进行性延髓麻痹和弥漫性硬化症;

  ③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

  ④肝豆状核变性;

  ⑤癫痫;

  ⑥智力低下;

  ⑦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

  ⑧神经官能症;⑨伴发于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的神经、精神异常,常见者如苯丙酮尿症、高胱氨酸尿症、半乳糖血症、果糖血症、家族性黑蒙性痴呆等;10伴发于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的神经、精神异常,常见者如慢性进行性舞蹈病、遗传性共济失调、遗传性周期性麻痹等。

本文标签: 孕儿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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