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味品主要有酱油、酱、醋、食盐、味精等,是人们生活中常见的佐餐食品。它可以改善食品的风味,增进食欲。
但是调味品的卫生问题值得高度重视。其中尤以酱油、酱更为突出,卫生合格率较低,主要卫生问题是微生物污染,生酱油会有一定量的细菌,必须经过低温长时间的巴氏消毒(60~70℃并持续30分钟)。
为了确保不发生卫生问题,除了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应严格按食品卫生要求执行外,消费者也要提高警惕。
首先提倡使用和购买有定型包装的产品,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其次,上述调味品除食醋外,其他各调味品均应当尽量少摄入。
除一般卫生问题外,这些调味品含钠均较高,摄入过量会对机体产生不利影响。过多的钠进入机体,刺激“肾素一血管紧张素一醛固酮系统激素”分泌增加,引起细小动脉痉挛,血压升高。
同时,由于钠盐吸附水分,大量钠盐进入体内,在肾脏的保钠排钾功能作用下可导致水钠潴留。所以,调味品的卫生不可忽视。
此外,目前市场上传统的晒制酱油越来越少,取代的则是大量的人工发酵酱油和化学酱油。
这些酱油成分复杂,给食品卫生带来新的问题,应注意选择使用,凡是未标明天然发酵酱油的,均不是天然发酵酱油。
在生产化学酱油时不允许使用工业用盐酸,因为工业用盐酸含过量的砷、铅、汞等有毒物质,在我国因食用化学酱油发生食物中毒的事件屡有发生。所以,化学酱油所用的盐酸必须符合食品级要求,禁止使用工业盐酸。
国家对酱油有明确的定义:系指以粮食和其他副产品豆饼,麸皮及其他食品为原料生产的酱油。
按其制造方法不同分为:天然发酵酱油、人工发酵酱油、化学酱油。并明确规定不得用味精废液配制酱油。
而用酸解法生产的化学酱油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论用何种方法生产酱油,都必须符合国家对酱油的定义内容,必须以粮食或副产品,或其他食品原料生产酱油。
我国只允许生产酿造醋,禁止生产销售用冰醋酸兑制或其他化学方法生产的化学醋供人们食用。人工合成醋是用冰醋酸稀释的,不具芳香味。
一般认为味精是安全的,所谓味精引起的症候群(颈背部麻木、疼痛、心悸、全身无力等)其他食品也可出现,味精并非惟一的原因。但是,味精也会有较高的钠。
此外,味精对于人类的健康在有些方面仍有一定的争论,如孕妇食用味精是否损害胎儿脑的问题,就存在许多争论。
为慎重起见,世界卫生组织规定1岁以内婴儿禁用,我国规定不用于12岁以下儿童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