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犯罪分子侵入家庭时,事主正好在厨房做菜或正在干某项活计,手中有工具(菜刀、斧头、棍棒、扫帚、拖把)的,就可直接利用它进行防卫反抗。也可用面粉、石灰或水泼向案犯的面部、眼睛,使其一时丧失视觉能力,失去控制,被害人就可乘机上前将他擒获。
手中没拿工具的,可一边退让,一边留意寻找家中可以防卫的物品,退至该物品附近时突然拿起自卫,如拿起花瓶就可砸,拿起扫帚可作反抗的工具等。
当被害人处于徒手状态中时,面对案犯挥刀逼近,事主可以室内的物体作为躲避的客体,如利用桌子与其周旋,或将陈设物体推倒,设置障碍,使案犯跌倒或碰伤,再瞅准有利时机进行有效的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