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Weibo
[外文]:Max Weber (1864~1920)
德国社会学家、社会哲学家、历史学家,社会行动理论的首倡者和理解的社会学的奠基人。
生平与著作1864年4月21日生于德国埃尔富特一个富有家庭。父亲曾任普鲁士下院议员、帝国议会议员。5 岁时随家迁居柏林。后进海德堡大学和柏林大学攻读法律,兼修中世纪史、经济理论和哲学课程。1889年获博士学位。毕业后,先在柏林任见习律师,后进入弗莱堡大学(1893~1896)、海德堡大学(1896~1898、1902~1919)和慕尼黑大学(1919~1920)任教。1895年患精神疾病,曾一度中止教学在家休养。1903年与W.桑巴特等人共同发起创办《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文库》杂志。1910年与F.滕尼斯、G.齐美尔等人联合发起成立德国社会学会,对社会学在德国的发展起了重要推动作用。1919年曾参与魏玛宪法制定工作。1920年6月14日因患肺炎在慕尼黑猝然逝世。韦伯一生著述颇丰,主要有:《宗教社会学论文集》(3卷,1920)、《政治论文集》(1921)、《经济与社会》(2卷,1921~1922)、《科学论文集》(1922)、《社会学和社会政策论文集》(1924)等。韦伯的知识范围和学术研究视野非常广泛,从经济、政治、法律、宗教、音乐等社会生活领域到社会科学方法论都有重要成果,使他成为在社会学史上与É.迪尔凯姆等齐名的重要思想家。
宗教社会学理论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920)一书,是他关于“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系列研究的第一部著作。在该书中,韦伯提出并验证了一个著名的社会学假说,即透过任何一项事业的表象,可以在其背后发现有一种无形的、支撑这一事业的时代精神力量;这种以社会精神气质为表现的时代精神,与特定社会的文化背景有着某种内在的渊源关系;在一定条件下,这种精神力量决定着这项事业的成败。这一思想奠定了韦伯宗教社会学理论框架的基本格局,也成为理解其整个文化和价值社会学体系的一条主线。他认为,近代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是以表现在欧洲宗教改革后的新教徒伦理中的“资本主义精神”为支柱,这种精神是西欧理性主义长期发展的结果。因此,近代资本主义的产生与新教伦理有一种内在的亲和关系。此后,韦伯又连续发表了《儒教和道教》(1915)、《印度教和佛教》(1916)、《古代犹太教》(1917)和其他一些关于宗教研究的论文。他通过东西方几种不同宗教的比较研究,探讨了东西方文化的不同走向,分析了宗教信仰与经济行为的关系,论证了近代资本主义的经济合理性,以及资本主义为什么产生于近代西欧而不能产生于东方的原因。这几部宗教研究著作和重要论文后来一并收入《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加上《经济与社会》一书中关于宗教社会学的部分,一起构成了韦伯庞大的宗教社会学整体内容,并为这门分支学科的知识体系创立了基础。
政治社会学理论韦伯进一步把与新教伦理相联系的经济合理性思想引入对国家、法的研究中,论证了保障现代资本主义运行在可靠基础之上的形式主义法律和官僚制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合理性。他认为,官僚制是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合理性的高度体现,充分发展的官僚制是一个实施组织管理的严密的职能系统,它把整个社会变成一架非人格化的庞大机器,使一切社会行动都建立在功能效率关系上,以保障社会组织最大限度地获取经济效益。现代社会中,组织管理的官僚制已经渗透到每一个社会生活领域中,体现了社会生活的理性化。韦伯认为这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命运”。一方面它使人们的行动逐渐淡化对价值、理想和意识形态的追求,专注功能效率;另一方面它无情地剥削了人的个性自由,使现代社会深深地卷入了以手段支配目的和取代目的的过程。韦伯把这称为形式的合理性和实质的非理性,认为这是现代资本主义的本质特点。在论述官僚制的形式合理性和实质非理性的对立冲突中,他表现出世界观和政治立场上的矛盾:作为理性主义者,他强调官僚制和形式合理性向社会生活各领域的蔓延,是现代人无法规避的“命运”,资本主义具有不可避免的性质;作为具有深厚人文修养的自由主义者,他深刻地批判现代资本主义反文化、反人道的实质非理性,号召人们奋起反抗官僚制对个人自由的戕害。
方法论的个体主义韦伯从意义、文化和价值上通过个人行动研究社会现象,被称为“方法论的个体主义”。它与A.孔德、迪尔凯姆等人从整体上、从事实上研究社会的实证主义恰成鲜明对照。从理论渊源上看,韦伯站在新康德主义的价值哲学立场上,与19世纪社会学中占主导地位的实证主义、自然主义相对立。他认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学”,除了应对社会现象作合乎规律的因果分析之外,还必须深入地探寻导致特定社会现象出现的个人行动动机,理解现象背后隐藏着的属人的“意义”。他强调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的明显区别在于前者具有“意义”结构,为此他把社会学的对象规定为研究个体社会行动的“主观意义”,开创了与实证主义社会学相对立的“理解的”社会学传统。韦伯在对各种社会领域进行研究时,使用一种主观思维建构──理想类型──的工具,目的在于给出关于被研究现象的特定方面(过程、要素、联系等)的“纯逻辑”范型,以便把握其准确特征和属性,同时也为被研究现象规定一特殊形式的“标准”,据此对现象作出比较、分类和判断。“理想类型”又称“纯粹类型”,既不是基于对所有事实的经验概括,也不是作为社会生活的“理想”而提出的。所谓“理想的”,并非指是人们所希望的、最好的,只表示某种现象是接近典型的,犹如“理想真空”、“经济人”概念一样,在任何时刻都不会以纯粹形态存在于现实之中。在这种意义上,“理想类型”不包含任何主观的价值判断,是与价值无关的。韦伯的社会学有时被称为“价值中立的社会学”,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使用的“理想类型”这一方法论立场。它是韦伯看待历史的文化现象的一种特殊角度,通过理想类型的透镜达到对特定社会现象的理解。使用“理想类型”认识和解释现象,以“可能性”(理想的)为中介,探讨和认识“现实性”(现存事物)。这里贯穿着康德哲学的认识论和逻辑原则。在韦伯的论述中,宗教类型中的“禁欲主义宗教”、“神秘主义宗教”,社会行动类型中的“传统型”、“情感型”、“价值合理取向型”、“目的—工具合理取向型”,合法统治的权威类型中的“传统权威”、“卡里斯马权威”、“法理权威”等等,都是一种理想类型。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表现出对决定论的拒斥,具有相对主义倾向;在论述社会行动理论和理解的社会学主张时带有社会唯名论色彩。
学术影响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问世后曾引起了长达几十年的学术争议,他的“价值中立”概念也曾引起许多歧义和纷争,但他的社会学思想具有广泛而深入的影响。他的理解的社会学思想对于改变实证主义方法论在社会学研究中的一统局面起了重要作用,促使现象学社会学的产生。他的社会行动理论是T.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的思想先驱,并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微观社会学研究的开展起到启迪作用。他有关官僚制的论述对当代组织社会学和政治社会学发生了重要影响,也是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的思想来源。他的宗教社会学对比较文化研究具有重要的思想启发作用。当代一切重要社会学理论和流派,都在不同程度和不同方面从韦伯著作中汲取了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