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meiwen
“五四”文学革命初期侧重抒情叙事的白话散文的特定名称。周作人最早提出了这一概念。他在1921年5月所写的《美文》中说:“外国文学里有一种所谓论文,其中大约可以分作两类。一批评的,是学术性的。二记述的,是艺术性的,又称作美文,这里边又可以分出叙事与抒情,但也很多两者夹杂的。这种美文似乎在英语国民里最为发达……中国古文里的序、记与说等,也可以说是美文的一类。但在现代的国语文学里,还不曾见有这类文章,治新文学的人为什么不去试试呢?”当时所谓“美文”系指狭义的散文,或叙事绘景,或抒情言志,或兼有二者,能以优美的抒情或叙事文笔表现出作者的真情实感和个性特征。初期白话散文中占有重要位置的游记、通讯、抒情小品、随笔和散文诗均属此类。冰心的《笑》、《往事》、《寄小读者》;朱自清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绿》、《背影》,鲁迅的《秋夜》、《雪》、《好的故事》等,以及许地山《空山灵雨》和叶绍钧、俞平伯《剑鞘》中的一些篇什,都是各有特色的美文名作。周作人的《美文》一文对这类散文的发展起了一定推动作用。
在新文学运动中,美文这个概念主要是针对复古派认定凝炼隽美的古典文言散文为美文,而把白话散文斥为俚俗粗鄙的“街头巷语”的偏见提出的。白话美文的出现,“是为了对于旧文学的示威,在表示旧文学之自以为特长者,白话文学也并非做不到”(鲁迅《小品文的危机》)。它的成功,打破了“‘美文不能用白话’的迷信”(胡适《五十年来之中国文学》),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推动中国现代散文更自觉地向一种独立的文学形式发展。
20年代后期到30年代,人们一般不再使用美文这一名词。包括美文在内的散文,已成为与小说、诗歌、戏剧并列的一种文学体裁,呈现出更加绚烂多彩的面貌。其中,以写美文性质的抒情散文著称的废名、梁遇春、何其芳、李广田以及丽尼、陆蠡等,被认为是继冰心、朱自清等人之后的代表作家。
参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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