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以山得名。境内有托萝山(今名山),设治时因治所在托萝山北,故名“萝北 ”。
清代属黑龙江副都统辖地。
,1906年3月8日(清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十四日)奏准,将绥兰海兵?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4/266730.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傅雷运缁且谱?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0/252680.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小兴安岭以东,改为兴东兵备道,今萝北县辖区均在其管辖范围内。
1908年8月5日(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黑龙江巡抚奏准,拟于托萝山北设置萝北直隶厅,归兴东道管辖。终因条件所限,从缓设置。
中华民国成立后,民国元年(1912年)6月26日,经大总统核准,于7月1日正式裁撤兴东道,改设萝北厅设治局,设治员于是日在省城启用关防,7月16日“抵局任事”。
民国二年(1914年)7月1日,奉令将萝北设治局改为萝北县,为二等县,隶属黑河道。县署设在原兴东道署。同时,将所属高家屯警察事务所改为高家屯佐治局。同年10 月,将高家屯佐治局改为绥东城县佐。
民国四年(1916年)5月,将县境北部温河、保兴一带划出设置乌云设治局。
民国五年(1917年)3月30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将县境东部划出,设置绥东设治局。东北沦陷后,隶属黑龙江省。
民国二十一年(1933年)8月,伪县公署迁驻兆兴(今肇兴镇)。
民国二十二年(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6月,将宝泉保、梧桐保划归新设之鹤立县管辖。
民国二十九年(1941年)10月,伪县公署迁驻“ 凤翔”。
民国三十三年(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合江省管辖。
民国三十五年(1947年)1月,县政府迁至“肇兴 ”。
民国三十七年(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划归松江省管辖。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划归合江专区管辖。同年10月,县政府移驻万财村(今凤翔镇)。
1957年7月,将鹤岗市的宝泉岭农场划归萝北县。
1958年11月,将宝泉岭农场划归鹤岗市。
1964年5月30日,国务院批准,将宝泉岭农场划归萝北县。
1985年1月1日,将萝北县划归佳木斯市领导。
1987年11月6日,国务院批准,划归鹤岗市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