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区现辖地区自清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以后长期属西宁县。
民国三十五年(公年1946年)西宁建市,原西宁县地分划西宁市与湟中县管辖,小桥、下朝阳等临城地带归西宁市,小桥村以西,毛胜寺、上朝阳村以北归湟中县。
1949年西宁解放后,小桥和朝阳乡属西宁市六区(后改为五区),中兴乡(今二十里铺乡)、三其乡属湟中县一区,吴仲乡(今大堡子乡)属湟中县五区。
1952年4月,将第四区和第五区的七个乡划出,又将一乡改为一、八两乡,设立郊区。当时,朝阳乡为第六乡,小桥乡为第七乡。
1954年7月,郊区又分为东较区和西郊区,朝阳乡和小桥乡属西郊区。
1956年,中兴、三其、吴仲及德胜乡划归西宁市,同原西宁市管辖的朝阳、莫家泉湾及小桥街道办事处均属新建的城西区管辖。
1958年,城北地区诸乡分别加入了“东风”(后称多巴,下同)和“七·一三”(后称后子河,下同)人民公社。
1963年,中共西宁市委设郊区工作委员会,次年与西宁市农牧局合署办公,对郊区农村和国营农牧企事业实行具体领导和管理。
1960年4月,撤销城中区,再建县一级的城东区和城西区。同时,在郊区新建县一级的通海区和平安区。次年5月,再撤销城西区、城东区,并且将其合并成立城区。城北地区的村庄(当时称生产大队)分属通海区和城区。
1962年4月,撤销通海区和城区,原属两区的城北地区4个公社(即二十里铺公社、大堡子公社、马坊公社、小桥公社),改由西宁市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
1963年3 月,再建城中、城东、城西三个市辖区,并成立中共西宁市郊区工作委员会。次年,郊区工作委员会与西宁市农牧局合署办公,两个牌子,一套人马,管辖市郊的7个人民公社(即中庄、十里铺、沈家寨、彭家寨、二十里铺、马坊、大堡子)。
1965年12月,中共西宁市郊区工作委员会改为中共西宁市郊区委员会,代行郊区政府的职能。
1971年7月,西宁市革命委员会对所属的行政机构进行调整,新成立郊区革命委员会,与市农牧局合署办公。
1976年,西宁市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下同)设郊区办事处。
1980年2月,撤销郊区办事处,成立郊区人民政府。10月,又改郊区工委为郊区党委。
1986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西宁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郊区,新设城北区,管辖原郊区的马坊、大堡子、二十里铺三个乡和城西区划过来的小桥、朝阳、三其、大堡子、马坊、二十里铺六个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驻地仍在原郊区政府办公的地方,即兴海路153号,距西宁市政府驻地1.5千米。
1995年迁入新址朝阳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