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金塔县设2个区,金塔乡原辖4个小乡属一区,1955年撤区并乡,所辖5个小乡合并改称三金乡。
1958年9月,城乡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本乡原三金乡改为金塔人民公社,下辖9个生产大队:金大大队、红光大队、新合大队、建国大队、中杰大队、营泉大队、胜利大队、五星大队、城关大队。
1961年6月,基本核算单位下放,调整社队规模,金塔人民公社下辖14个大队:金大、塔院、东沟、边沟、西沟、红光、东星、门门、上杰、建国、中杰、营泉、胜利、五星。
注:1966年春,四清运动结束,门门大队改为四清大队。
1983年3月政社分置,改人民公社为乡政府,生产大队为村委会,金塔乡下辖14个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