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名称来源于市府驻地灯塔镇。
战国时期隶属辽东郡。
西汉时北部属辽阳县,南部属襄平县。
东汉时属玄菟郡,一直沿袭到东晋十六国的后燕地方政权。
从北燕到隋朝属辽城州都督府。
辽属东京辽阳府。
金属东京路辽阳府。
元属辽阳路。
明属辽东都司。
清属辽阳州。
民国三年(1914年)改辽阳州为辽阳县。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九·三”胜利后,灯塔辖境设烟台区、铧子区、佟二堡区,隶属辽阳县领导。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3月),国民党占领辽阳城。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2月)人民解放军二次进驻。
1949年10月后,灯塔辖境设烟台区、铧子区、张台子区、沙浒区、佟二堡区,隶属辽阳市领导。
1959年市县合并为辽阳市,为鞍山市所辖。
1961年市县分治,今灯塔辖境属辽阳县领导。
1968年10月10日,撤销辽阳县,并入辽阳市;同时设立灯塔区(县级),下辖11个公社、1个镇、1个农场。
1978年,将东京陵公社划归辽阳市领导,辽阳市沙岭区的柳条、沈旦、佟二堡、王家4个公社并入灯塔区。
1980年4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灯塔区,设立灯塔县,驻灯塔镇,以辽阳市灯塔区行政区域为灯塔县行政区域,由辽阳市管辖。
1981年12月,增设大河南、单庄子2个公社。
1983年4月,废除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实行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建制。
1984年4月1日,经辽宁省政府批准,灯塔县设灯塔、铧子、沈旦堡、佟二堡、张台子、西大窑6个镇。同年,大河南乡东孟胡屯村设朝鲜族村民委员会。
1987年11月6日,辽宁省政府批准灯塔县增设里仁乡、五星乡,张书乡更名罗大台乡。里仁乡辖原属佟二堡镇的民生一、民生二、西三家子、东七台子、杨家窝棚、高家窝棚、高沙沟子、里仁屯、罗家卧子、庄河10个行政村,乡政府驻里仁屯村。
1996年8月27日,民政部批准:撤销灯塔县,设立灯塔市(县级)。辖13个镇、7个乡。
2002年1月8日,辽宁省政府批准:撤销里仁乡、五星镇,合并设立五星镇,撤销单庄子镇、佟二堡镇,合并设立佟二堡镇;撤销沙浒镇、罗大台镇,合并设立罗大台镇;撤销铧子乡、铧子镇,合并设立铧子镇。调整后,灯塔市市辖3个街道、12个镇、1个乡。
2009年10月18日,辽宁省政府同意将灯塔市张台子镇接官村、高营墙村,罗大台镇尖山子村划归太子河区东京陵乡管辖。
2011年末,将灯塔市的罗大台镇划归文圣区管辖,灯塔市的王家镇划归太子河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