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因彭祖山而得名。
战国时期,为蜀国之地。
秦灭蜀后,设置郡县,置武阳县,属蜀郡。
南朝梁武帝天监四年(505年),分武阳县地置灵石县。大同十年(544年),改灵石县为犍为县,属江阳郡。
西魏废帝元钦二年(553年),撤犍为县置隆山县,属江州。
唐玄宗先天元年(712年),改名彭山县,属眉州。
明太祖洪武十年(1377年),彭山县并入眉县。洪武十三年(1380年),眉县升为眉州,十一月复置彭山县,属眉州。
清康熙元年(1662年),彭山县并入眉州。雍正六年复(1728年),设彭山县,仍隶属眉州,
中华民国时期(1912—1949),彭山县先后隶属上川南道、建昌道、第四行政督察区。
1950年1月,彭山属川西区眉山专区管辖。
1953年初,眉山专区撤销,彭山县划归乐山专区管辖。
1959年4月,彭山县并入眉山县。
1950年9月,仁寿县属的府河乡(毛家渡、广积场)、华阳县属的顺河乡(半边街)划给彭山县管辖,彭山县黄丰乡的七、八两保划归仁寿。
1951年7月,眉山县属的黄丰乡划入彭山,置新丰乡。
1953年,彭山青龙乡属董河坝至叶店子部分地区调整给新津县。
1997年8月行政区划调整,彭山县划归眉山地区管辖。
2000年12月眉山撤地改市,彭山县规划眉山市管辖。
2005年4月30日,彭山将原永丰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江口镇;将原江渎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净皇乡,净皇乡更名为皇陵乡。将原牧马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府河乡,府河乡更名为武阳乡。将原邓庙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谢家镇。将原歧山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义和乡。
2005年9月23日,彭山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由凤鸣镇西街98号迁至凤鸣镇小西街56号。
2007年,撤销灵石镇,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凤鸣镇管辖。新建牧马镇,辖原武阳乡的莲花、天宫、武阳、白鹤、官厅5个村和毛家渡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将皇陵乡的泥湾、茯苓、江渎3个村,江口镇的顺江、五一2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武阳乡管辖。调整后,武阳乡辖大塘、泉水、泥湾、茯苓、顺江、五一7个村所属行政区域,调整后,皇陵乡辖天库、永泉、象耳、联络、正华、武陵6个村和半边街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同时皇陵乡更名为锦江乡;江口镇辖凯旋、远景、茶场、土桥、石龙、永利、双合、白蜡、双江9个村和将台社区所属行政区域。
2014年10月20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眉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4)140号)撤销彭山县,设立眉山市彭山区,以原彭山县的行政区域为彭山区的行政区域,彭山区人民政府驻凤鸣镇西街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