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
江东,历史上区划归属多变,早先属“鄞”。早在新石器时代的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境内就有原始人类居住和活动。
原始社会末期、夏朝初期,“鄞”已成为确定的地名。夏、商时代属于“东夷”地,春秋时属越国,战国时期属楚国。
秦始王统一中国后,废分封制,建郡县制,全国设36郡,以吴越地置会稽郡。秦二十五年(前222年),在今宁波、舟山区域,始建鄞县、鄮县、句(读gou)章三县,属会稽郡管辖。此后,历经两汉、三国、两晋至南北朝,均为三县并置,隶属会稽郡。其中,鄮县辖地为今鄞州区东境,包括今江东区及北仑地区。至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鄞县、鄮县和余姚县三县并入句章县,县治设在小溪(今鄞州区鄞江镇),属吴州管辖。
唐武德四年(621年),改建为前鄞州,设州治于三江口(现宁波老城区)。武德八年(625年),又改称鄮县,隶属越州,州治复置小溪。唐朝开元二十六年(738年),设明州,州辖鄮县一分为四,即建慈溪、奉化、翁山(今舟山)、鄮县四个县,州治和县治同设在小溪。此时江东隶属鄮县万龄乡。至唐长庆元年(821年),州治迁至鄮县所
在地的三江口,并建子城,为其后一千多年来的宁波城市发展奠定了基础。至五代后梁开平三年(909年),鄮县改为鄞县,属明州望海郡。
宋时,明州升为庆元府,元时改为庆元路,明朝为明州府。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改明州府为宁波府,辖鄞县、慈溪、象山、定海、奉化五县。宋时,以中塘河为界,鄞县万龄乡一分为二,北面称万龄老界乡(管辖今江东区东北部),南面称万龄手界乡(管辖今江东区东南部)。
元、明朝时,江东为县东赤城里甬东隅,隶属万龄老界乡。
民国(1927年至1930年),划鄞县城厢及近郊六、七里地建立宁波市,分置五个区,其中江东为第四区,区公所设在后塘街太保庙,辖15里(村)。
1931年撤市复入鄞县,江东为鄞县第四区,面积7.5平方公里,辖10镇,总人口43600多人。
1935年,改名江东镇,办公地址太保庙,一直延续到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