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地名最早见于唐开元年间,当时称鹤壁村。金代鹤壁为相州彰德府“五镇”之一。清代属汤阴县,设鹤壁社。
民国设区,先后隶属河南省河北道和河南省第三督察专员公署汤阴县。
1945年属中共领导的安汤县。
1946年安汤分治后属汤阴县。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曾为中共汤阴县党政领导机关驻地。
1947年2月改称汤阴县第一区。
1950年又改为第二区。
1953年改为鹤壁集乡。
1956年从汤阴县划出,鹤壁矿区办事处鹤壁镇,隶属安阳专员公署。自1957年建市至1958年,为市领导机关驻地。
1958年建陈家庄人民公社。
1960年陈家庄人民公社与吕寨人民公社合并为鹤山煤矿人民公社。其下属行政村称生产大队。
1961年政社分治,鹤山人民公社划出城市辖区成立鹤山区,农村部分组成陈家庄人民公社。
1966年易名红卫人民公社,1982年更名为鹤壁集人民公社。
1984年改称鹤壁集乡,其下属行政村由大队改名为村委会。
1998年5月1日,由市郊区划入鹤山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