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秦朝置项县、东魏改秣陵县、隋改项城县、明置沈丘
县。沈丘是以周朝的沈国为名的,沈丘意为沈国废墟。沈丘县原为颍州(今安徽阜阳市)辖县,县治在安徽省临泉县古城子,明初撤并入颍州州治,沈丘县取消。弘治十一年(1498,此据清·道光《阜阳县志》及明·嘉靖《沈丘县志》,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明史·地理志》误为弘治十年,其他工具书多沿此误),在今河南沈丘老城重建沈丘县,割陈州、项城和颍州地属之,其中陈州十三里(里为县以下行政建制,项城二里,颍州五里
(沈三、沈四、沈五、河北二、河北三),另有外来人户三里,合计二十三里。与沈丘县的22个乡镇、办事处基本相同。
1950年县政府由今老城镇迁至今槐店回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