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渚境域西临太湖,东至阳山。
1980年4月,吴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在东渚淹马村发掘“窑墩遗址”,其出土的石器、陶器等文物经考古鉴定为中早期良渚文化的遗物(1986年3月“窑墩遗址”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这足以证明距今45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先民们已在此聚居、繁衍生息。
约公元前11世纪,有泰伯、仲雍至江南建立勾吴。周简王元年(公元前585)泰伯十九世孙寿梦继位称吴王。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秦平定江南,置会稽郡,并置吴县,位于吴县西部的东渚地属吴县。
清光绪年间(1875—1908),吴县辖16乡25都372图,所减8乡中,吴门、长洲2乡分别并入灵岩、西华乡(余6乡划归太湖、靖湖2厅,另有40余图大半没于太湖中,所剩村墟及荒地则并入邻近诸图)。东渚境域属吴县穹窿、西华2乡辖地。
民国元年(1912),依“江苏暂行地方制”将清代苏州府的吴县、长洲县、元和县合并为吴县。划分为7市21乡,市、乡以下仍沿用清代都。
民国十七年(1928)11月,根据江苏省训令,县市分治。吴县所辖6市21乡划为19个自治区,共94镇665乡。第三区(光福区)由光福、西华2乡并成,东渚境域为第三区(光福区)所辖。
民国二十年(1931)1月,原苏州市7个市政区划并为3个城厢区(城内2区,城外1区),吴县辖22区855乡镇。第三区(驻光福)面积420平方里,辖光福、西华、东渚等5镇34乡中,始有东渚镇、新丰(建新)、长巷(长新)、阳山(新阳)乡建置。
民国二十三年(1934)2月,江苏省政府通过《江苏省各县整理自治区域办法》,以面积、户口及经济状况等作为标准(每乡镇500~1000户),重行调整分区和划分乡镇。6月,省民政厅核准吴县划为13个区。3个城厢区并为1个区,20个乡区并为12个区,共279乡镇(105镇174乡)。第三区(驻光福)面积503平方里(原第3、18区合并而成),辖光福、东渚、西华3镇21乡。东渚境域为第三区所辖。
民国三十年(1941)7月起“清乡”,吴县区划又作调整。全县划为15区283乡镇,东渚境域为第六区(驻光福)所辖的4镇22乡之中。
民国三十六年(1947)2月,吴县并编区、乡镇,原13个区的区公所在2月15日前全部撤销。3月1日改设苏州、吴西、黄埭、阳澄、淞南、东山、西山7个区署及浒关、淞北两个指导员办事处。6月1日,建立浒关、淞北两个区署,全县9区138乡镇。原第二区(木渎)、第三区(光福)两区合并为吴西区,区署在善人桥。东渚为吴西区辖地。
1949年4月27日,吴县解放。5月1日吴县人民政府宣告成立,驻浒墅关镇。全县辖8区48乡镇(27镇21乡)。东渚镇和建新、长新、新阳乡为木渎区所辖。
1950年3月增建枫桥、唯亭、光福、陆墓4区。境内的东渚镇和建新、长新、新阳乡隶属光福区。
1956年3月,吴县8区2县属镇108乡镇划并为6区2县属镇57乡镇。光福区原下辖2镇11乡划并为1镇7乡,其中原东渚镇、建新乡、长新乡合并为东渚乡,原浒关区彭山乡的新陆、和心两村及阳东乡的新民、泉龙两村划入新阳乡,仍隶属光福区。
1957年3月,撤区并乡(采用以集镇为基点,以农业合作社为基础),原吴县6区7个乡镇及2个县属镇划并成23乡23镇。其中,原光福区的东渚乡、新阳乡合并为东渚乡(形成至今东渚镇的行政区域),驻东渚街铁家弄。
1958年10月,成立政社合一的东渚人民公社,实行社管大队体制。办公机构仍设于东渚街铁家弄,1962年迁至东街22号。
1983年7月,实施体制改革,政社分设,原政社合一的农村人民公社作为经济实体予以保留,称公社经济联合委员会。恢复乡政府建置为东渚乡人民政府,实行乡管村体制,乡下设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取代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
1995年11月24日,撤乡建镇,为吴县市东渚镇人民政府,实行镇管村体制,驻地移至渚镇路22号新政府办公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