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智人化石”,距今约10万年,称作“昭通人”,填补了云南省猿人阶段到晚期智人阶段之间的空白,说明昭通市是人类起源和发展的重要地区之一。大约距今一万年左右至距今四千年的约六千年时间里,居住在这里的先民们已广泛使用磨制石器,并懂得了制陶、纺织、农业和放牧等技术,开始了邑居和定居生活。西周末至春秋初期时的杜宇部落,入蜀,“教民务农”,带去了先进的农耕文明,得到了蜀民的拥戴,当了蜀王,号“望帝”。
公元前250年,秦孝文王以蜀郡太守李冰开凿焚道。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为了进一步经略云南,派常颔将李冰开凿的焚道延伸至建宁(今曲靖),史称“五尺道”。中原文化的南渐,今昭通地处“五尺道”枢纽,得风气之先,是云南最早、最充分接受中原文化影响的地区。
公元前135年(西汉武帝建元六年),汉武帝改变汉初“闭蜀故徼”的封闭政策,重开“南夷道”,在西南夷地区设置郡县,扩大中原与西南边远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西汉王朝在今昭通市设朱提县(郡),昭通首次被纳入中央政权的管理之下。
自西汉建元六年至唐天宝年间,今昭通以“朱提”冠名,或为县治,或为郡治,或为犍为南部、犍为属国都尉治所,前后达800余年。
唐宋时期,南诏、大理两个地方政权先后称雄于云南地区,昭通既与中原文化疏离,也未能充分接受南诏、大理文化的影响。
元置乌蒙路。明代置乌蒙府。清雍正九年在完成改土归流后,改乌蒙为昭通。上溯唐、宋两代行羁縻之治时中断中央政权建置的近五百年,今昭通称“乌蒙”(阿猛)前后千余年。土司制度的形成和逐渐完备,因用兵、屯田、民族迁徙而形成的土著文化、移民文化、民族文化的存在和发展同样值得关注,同样是昭通历史文化资源中极为宝贵的财富。
清初袭明制,称镇雄土府,属四川省。清雍正五年(1727年)实行改土归流,“诏改乌蒙府为昭通府”。雍正六年(1728)2月,乌蒙土府改土归流,是为乌蒙府,移治于土府(窦地甸)东二十里地,于米贴地方置永善县,大关屯地方置大关厅,改镇雄府为散州划归乌蒙府。
雍正八年(1730)7月,乌蒙府更名为昭通府,并置恩安县为府之附郭。弃天梯(今土城)新建城于二木那(今昭通市城)。同年,昭通府属迤东道(治曲靖府)。
雍正九年(1731)置鲁甸厅属昭通府;盐井渡设巡检司,属昭通府大关厅。光绪三十四年(1908)10月于永善县之富官村置靖江县来属;升镇雄州为直隶州。至
,昭通府辖大关、鲁甸2厅;恩安(附郭)、永善、靖江3县。
民国元年(1912)沿
旧制。
民国2年(1913)4月,云南都督府裁府设道,撤销昭通府,将原昭通府驻地恩安县改名为昭通县;鲁甸厅、大关厅、巧家厅、镇雄直隶州改设为鲁甸县、大关县、巧家县、镇雄县;镇雄州彝良州同辖地置彝良县。
民国3年(1914)1月,靖江县因与江苏省辖县重名,改名为绥江县。
民国6年(1917)1月,从大关县盐井渡地方析置盐津县;同年,由镇雄县析置威信行政区。昭通、鲁甸、巧家、永善、大关、靖江、镇雄、彝良县和威信行政公署均属滇中道。
民国18年(1929)撤滇中道,各县直属省管。
民国21年(1932)威信行政公署改为设治局,民国23年(1934)9月,成立威信县。
民国31年(1942)3月,设云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驻昭通县,辖昭通、永善、绥江、盐津、大关、彝良、镇雄、威信、鲁甸、巧家县共10县。
1950年设昭通专区,专署驻昭通县。辖昭通、大关、绥江(驻中城镇)、盐津、威信(驻扎西镇)、镇雄、彝良、鲁甸(驻文屏镇)、会泽、巧家、永善等11县。
1960年9月13日,撤销盐津县,将原盐津县的行政区域并归大关县(1959年撤并)。
1960年9月13日撤销鲁甸县,将原鲁甸县的行政区域并归昭通县(1958年11月撤并)。昭通专区辖9县。
1962年3月27日,恢复盐津县,以合并于大关县的原盐津县行政区域为盐津县的行政区域(1961年4月28日分治),大关原辖豆沙、柿子划入盐津县。昭通专区辖10县。
1963年9月14日恢复鲁甸县。以合并于昭通县的原鲁甸县除马路、苏甲、水屯、酒房四个人民公社以外的行政区域及昭通县永丰区的祖家包包、马鞍山、板板房、陈家湾、马家院子、杨家台子、龙家台子7个村为鲁甸县行政区域。昭通专区辖11县。
1964年6月15日昭通专区的会泽县划归曲靖专区。昭通地区辖10县。
1970年改昭通专区为昭通地区,地区驻昭通县。辖昭通、绥江(驻中城镇)、永善(驻景新镇)、盐津、大关、威信(驻扎西镇)、彝良(驻角奎镇)、镇雄、鲁甸(驻文屏镇)、巧家等10县。
1981年1月18日,设立昭通市,以昭通县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属昭通地区。
1981年8月14日,国务院批复:设立水富县。以(绥江县)水富区的安富、水东、水河3个公社,绥江县的太平公社和会仪公社的新安、新寿两个大队,以及与水富区相邻的盐津县的两碗公社,划归水富县管辖。县人民政府驻云富公社。水富县由昭通地区行署领导。昭通地区辖1个县级市、11个县。
1983年9月9日,撤销昭通县,将昭通县的行政区域并入昭通市。昭通地区辖1个县级市、10个县。
1984年恢复区乡建制,废公社为区。
1987年区乡体制改革废区为乡。
2001年1月13日,撤销昭通地区和县级昭通市,设立地级昭通市。昭通市设立昭阳区,以原县级昭通市的行政区域为昭阳区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