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
春秋时期地属巴国;战国时期属楚巫郡,秦朝时属南郡,三国吴及晋属建平郡,名沙渠县。
南北朝,后周置施州及清江郡;隋改庸州;唐为施州,后改清江郡、清化郡,又复为施州。
宋、元均为施州;明为施州卫;清初因之。雍正六年(1728年)设恩施县,雍正十三年(1735年)改土归流,为施南府附郭县。
中华民国初年,府存县,直隶湖北省;旋先后隶湖北荆南道、荆宜道、施鹤道和鄂西行政区。
1949年成立恩施县人民政府。
1982年设立县级恩施市,实行县市分治。
1984年1月,撤销恩施县,将其行政区域全部并入恩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