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荔浦县,属苍梧郡。
三国时属吴。甘露元年(265年),于荔浦县地分置平乐、永丰、建陵3县。荔浦属始安郡,建陵属苍梧郡。
晋,荔浦县、永丰县属始安郡,建陵县属苍梧郡。
南朝宋明帝(465至472年)改始安郡为始建国,荔浦、建陵、永丰均属始建国。
齐建武二年(495年)改始建国为始安郡,荔浦、建陵属始安郡。
梁大同六年(540年),荔浦、建陵随始安郡属桂州。
隋开皇十年(590年)。于荔浦县地分置隋化县(今蒙山县地)。荔浦、隋化、建陵俱属始安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于荔浦置荔州,又置崇仁县。荔州领荔浦、建陵、隋化三县。贞观元年(626年)以建陵县置晏州,并置武龙、武化、长风三县。贞观十二年(638年),废荔州,崇仁县并入荔浦县;废晏州,建陵县与荔浦县同属桂州。
唐长庆三年(823年),改建陵县为修仁县。改永丰县为丰水县。
五代梁改丰水县为永宁县,属桂州。
宋熙宁四年(1071年),废永宁、修仁为镇入荔浦县,属静江府。元丰元年(1078年),复置修仁县;元祐元年(1086年)复永宁县,南宋时又废。
元,荔浦县、修仁县属静江路。明初:荔浦、修仁属桂林府。洪武十八年(1385年),废立山县为乡入荔浦县。成化十三年(1477年)二月,分立山乡置永安州,同属桂林府。弘治四年(1491年),荔浦、修仁改属平乐府。
清袭明制。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袭清制。
民国2年7月废府改道,荔浦、修仁同属漓江道。
民国3年6月,改漓江道为桂林道,修仁、荔浦随属桂林道。
民国19年,荔浦、修仁属平乐民团区;21年改属桂林民团区;22年10月,属增设的平乐民团区;23年3月,广西设行政监督区,荔浦、修仁属平乐区;29年,各行政监督区改为行政督察区,荔浦、修仁属第二区(平乐区);31年改属第一区,区治八步;38年改属第十四区,区治平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称荔浦县、修仁县,属平乐专区。
1951年8月,撤修仁县,其大部并入荔浦县,仍属平乐专区。
1958年7月19日,撤平乐专区,荔浦县划归桂林专区管辖。
1971年,属桂林地区。
1998年11月桂林地市合并后属桂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