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辖区,最早隶属宝安县,分为坪山与坑梓两镇。
1992年,龙岗区成立,两镇隶属龙岗区管辖。
1994年深圳市开始筹建大工业区。
1997年大工业区正式动工建设,用地范围包括在坪山镇和坑梓镇的部分用地共38平方公里,设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管理。
2004年,深圳撤销坪山、坑梓两镇,分别设立坪山街道办事处和坑梓街道办事处。
2009年6月30日,深圳市委市政府为推进以大工业区为中心的东部片区统筹发展,促进深圳市域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化水平,将原深圳市大工业区和原龙岗区坪山街道、坑梓街道,整合为坪山新区,设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原大工业区管委会同时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