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临汾解放后,全临汾县划分为八区,屯里属于第四区。
1954年6月,实施县对乡直接领导,设立屯里乡。
1956年,在乡基础上建立屯里乡人民委员会,下辖二十个自然村(包括现在临汾开发区高河店、南焦堡等8个村)。
1958年,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全县共设5个公社,95个管理区。境域属平阳红旗公社、平阳公社领导。
1959年3月,成立屯里人民公社。
1971年,屯里公社以高河桥为界,河南边8个村划归城区公社(即现在临汾开发区8个村)。
1984年10月屯里公社改为屯里乡。
2000年2月,屯里乡撤乡建镇,设立屯里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