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镇古代时期
今开封镇境蜀汉、两晋时属梓潼县境域。南北朝南朝齐时(479至502年)于此地置华阴县,属益州扶风郡(治今剑阁汉阳镇)。
隋时属始州(治今普安镇)武连县(治今剑阁武连镇)。
唐先天二年(713年)改始州为剑州,属剑州武连县。
宋时置长江镇,属剑州武连县,期间剑州先升普安军节度,再升隆庆府。
元泰定中(1324年至1328年),废武连县并入梓潼县,改属剑州梓潼县。
清雍正五年(1727年),梓潼县划属绵州,普成乡改属剑州,
设广诚保。
开封镇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1912年),置开封乡,属剑州武连分州(治今剑阁武连镇)。
民国二年(1913年),剑州改为剑阁县,开封乡属剑阁县武连分县。
民国三年(1914年),改开封乡为广诚团,并废武连分县,开封乡直属剑阁县。
民国十九年(1930年),改为广诚区。
民国廿四年(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方面军进入剑阁县,建立县、区、乡、村苏维埃,设开封乡苏维埃,属金仙县(治今剑阁县金仙镇)。同年秋,红四方面军长征转移后,国民党剑阁县政府恢复管辖,此地设联保,以序号命名,属剑阁县第三区(治今剑阁元山镇)。
民国廿九年(1940年),推行新县制,废除联保,设乡镇,开封联保改置为开封镇,后废镇为开封乡。
民国卅一年(1942年),开封镇改置为开封乡。
民国卅四年(1945年),剑阁县定乡镇编制,除普安镇为甲等镇外,包括开封乡在内的其余25乡为乙等乡。
民国卅五年(1946年)10月,剑阁县重新调整政区,县域划为3个指导区,乡镇不变,开封乡属第二指导区(治元山乡)。
开封镇新中国时期
1950年1月,剑阁县设元山等4区,开封乡属元山区。
1951年3月,设第三区(开封区)公署,
开封乡属第三区,自此开封为区驻地。
1958年,开封乡改为开封人民公社。
1966年11月17日,经四川省人民委员会、绵阳专区行政公署批准,以地名命名的区公所和人民公社改为具有“革命意义”的新名称,开封改名为工农,1967年恢复。
1984年初,恢复乡镇建制,复置开封乡。
1985年1月,开封乡改建为开封镇。
1992年,剑阁县行政区划大幅调整,国光乡并入开封镇;1995年恢复析置国光乡。
2006年6月14日,撤销开封区督导室,开封镇直接由剑阁县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