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博尔塔拉悠久的历史可上溯到2000多年前春秋 战国时期,博尔塔拉曾为塞种人游牧地。魏 晋 南北朝时为柔然、悦般活动区域。唐朝在博尔塔拉设“双河”都督府,为西突厥游牧地。元 明为卫拉特蒙古游牧地。清 乾隆年间,从张家口调察哈尔蒙古兵丁进驻博尔塔拉屯垦戍边,后又有从伏尔加河流域回归的土尔扈特西部落驻牧于精河。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7月13日成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古有“西来之异境,世外之灵壤”(清代诗人洪亮吉语)之美誉。位于新疆准噶尔盆地西南部,东经79°53′—83°53′,北纬44°02′—45°23′。北部和西部,以阿拉套山和别珍套山西段山脊为界,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接壤,边境线长达385公里;东部和东北部,分别与塔城地区 乌苏县、托里县相连;南部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尼勒克、伊宁、霍城三县相邻。东西长315公里,南北宽125公里,总面积2.7万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