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为汉中郡城固县。
西汉时隶属汉中郡安阳县。王莽建新朝后隶属新城郡安阳县。
东汉时隶属汉中郡安阳县。
三国时隶属蜀汉黄金县(先)、蒲池县(后)。
西晋时西部隶属黄金县,东部隶属蒲池县。
成汉时隶属蒲池县。
东晋永和三年(公元347年)成汉灭亡归东晋,因废兴道、蒲池县,又隶属黄金县。
南北朝时,萧梁二至四年(公元503~505年)隶属兴道县。北魏隶属晋昌郡龙亭县。
西魏大统十二年(公元546年)隶属洋州郡黄金县。后复设蒲池县归蒲池县辖。
北周废蒲池县后,复归黄金县属。
隋代隶属黄金县,归洋州(治设今西乡县丰宁)辖;大业三年(公元607年)黄金县改属汉川郡辖。
唐代隶属扬州黄金县。
五代十国期归后蜀源州黄金县辖。
北宋乾德四年(公元966年),黄金县撤销,并入真符县,归利州路洋州辖;南宋时仍为真符县地,归洋州辖。
元代,为洋州东部属地,归兴元(汉中)路辖。
明朝,属汉中府洋州(后改为洋县)辖。
清代,道光元年(公元1820年),陕西设周洋县丞于袁家庄。道光五年(1825)废周洋县臣设佛坪厅。
民国元年(1912),佛坪厅属汉中府。
民国2年(1913)2月,佛坪厅改为佛坪县。
民国3年(1914),佛坪县属汉中道辖。
民国15年(1926)9月,佛坪县城由佛爷坪迁袁家庄。
民国17年(1928),省撤销道建制,县属省直接管辖。
民国24年(1935),陕西省政府以下设立行政督察区,佛坪县属第六行政督察区(公署在今汉中市)管辖。
民国38年(1949)10月17日,陕西省特设十一、十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2月8日,佛坪县解放。佛坪县属陕甘宁边区汉中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0年属陕南行署,1951年属陕西省南郑区专员公署,1954年属陕西省汉中专员公署。
1958年11月4日,佛坪县撤销。秦岭以北的板房子、厚畛子地区划入周至县,蒲河地区的陈家坝、石墩河划入石泉县,袁家庄、大河坝、西岔河、十亩地、岳坝、龙草坪、长用坝地区划入洋县。
1961年9月,恢复佛坪县,县城仍设袁家庄。1968~1978年属汉中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属汉中地区行政公署,1996年6月后属汉中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