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至1839年)
乐清市
晋孝武宁康二年(公元374年),分永嘉郡之永宁县置乐成县,
属永嘉郡,建县从此开始。南朝宋、齐、梁、陈因之。
隋文帝开皇九年(公元589年),废永嘉郡立处州,乐成属处州。开皇十二年,改处州为括州,省乐成县入永嘉县,地属括州永嘉县。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州为郡,括州改为永嘉郡,乐成地属永嘉郡永嘉县。
唐武德五年(公元622年),析永嘉县复置乐成县,属东嘉州。武德七年,复省乐成县入永宁县;上元二年(公元675年)置温州,乐成地属温州永嘉县。载初元年(公元689年),分永嘉县复置乐成县,为上县,属温州。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温州为永嘉郡,乐成县属之。乾元元年(公元758年),永嘉郡复改为温州,乐成县属之。
五代后梁开平二年(公元908年),为避梁太祖父朱诚之讳,奏改县名为乐清,属温州。后晋天福四年(公元939年),乐清县属吴越国温州静海军节度。
宋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温州降为军事州,乐清县属两浙路温州军事州。政和七年(公元1117年),温州升为应道军节度,乐清县属之。
南宋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罢军额复温州,乐清县属两浙东路温州。咸淳元年(公元1265年),温州升为瑞安府,乐清县属之。
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乐清县入元版图,属江淮行省浙东道温州路。至正二十七年(公元1367年)乐清县归附于朱吴。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路为府,乐清县属浙江行省温州府。洪武九年,改行省为布政使司,乐清县属浙江布政使司温州府。
清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乐清县入清版图,隶属浙江省布政使司温处道温州府。
近代(1840年-1918年)
至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乐清县仍隶属浙江省布政使司温处道温州府。辛亥革命爆发后,温州成立军政分府,乐清属之。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7月,废温州军政分府,乐清直属于浙江省。
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5月,原温处道辖境设瓯海道,乐清县属瓯海道。
现代(1919年-1948年)
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废道制,乐清县又直属浙江省。
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在温州设浙江省第十县政督察区,乐清隶属之。
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浙江省第十县政督察区改称第四特区、第三特区,乐清隶属之。
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称第八行政督察区,乐清隶属之。
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称第五行政督察区,乐清隶属之。
当代(1949年至今)
1949年5月,乐清县解放,隶属浙江省第五专区。10月,第五专区改名为温州专区,乐清县属之。
1968年,温州专区改为温州地区,乐清县属之。
1981年9月,温州地、市合并,称温州市,实行市辖县体制,乐清县归温州市管辖。
1993年9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复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乐清县,设立乐清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乐清县的行政区域为乐清市的行政区域。
1993年10月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将乐清市的行政管理委托温州市人民政府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