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
丹棱县南朝齐明帝时期称为齐乐郡。
南齐置齐乐县,后改名洪雅县。隋开皇十三年(593年)改丹棱县。据《今县释名》:“县北有赤崖山,高耸赤色有棱,如鸟游之状,拱翼县治,丹棱之名,盖取诸此。”元并入眉州。明复置(其间曾废置入眉山县)。
1950年仍为丹棱县。
1959年并入洪雅县设丹棱区,1962年复置。
1997年划归新成立的眉山地区管辖。现属地级眉山市管辖。
1996年,丹棱县面积448.9平方千米,人口16万人。辖5个镇、7个乡:丹棱镇、杨场镇、何场乡、石桥乡、唐河乡、王场乡、顺龙乡、仁美镇、双桥镇、中隆乡、仁兴乡、张场镇。县政府驻丹棱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丹棱县常住总人口162096人,其中:丹棱镇29765人,杨场镇18211人,仁美镇18089人,双桥镇19323人,张场镇11883人,石桥乡4457人,唐河乡10542人,中隆乡13236人,何场乡13345人,顺龙乡9930人,仁兴乡9441人,王场乡3874人。
2004年,丹棱县辖5个镇(丹棱、杨场、仁美、双桥、张场)、7个乡(中隆、石桥、顺龙、唐河、何场、仁兴、王场)。
2005年,4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14号)和5月12日《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丹棱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眉府函30号):同意丹棱县撤销唐河、何场、中隆、王场、仁兴5个乡,扩大4个镇的行政区域:将原唐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丹棱镇。丹棱镇政府驻滨河南路129号。将原何场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杨场镇。杨场镇政府驻杨场场。将原中隆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双桥镇。双桥镇政府驻双桥场。将原王场、仁兴2个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张场镇。张场镇政府驻张场场。
2005年末,丹棱县辖5个镇(丹棱、杨场、仁美、双桥、张场)、2个乡(石桥、顺龙)。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丹棱县常住总人口141953人,其中:仁美镇14090人,丹棱镇42778人,杨场镇26596人,双桥镇26650人,张场镇20675人,石桥乡3761人,顺龙乡740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