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铜梁为巴国属地。
秦朝,灭巴置垫江县,铜梁为垫江属地。
南北朝时期,宋永初元年(420年),分设东宕渠郡,垫江改名宕渠,铜梁为宕渠县境。西魏恭帝三年(556年),改郡为垫江,置合州,改县为石镜。
隋、唐时,虽郡、州时有变易,但铜梁一直为合州的石镜县辖地。
唐朝,武周长安四年(704年),割石镜地置铜梁,隶属合州,县治初在奴仑山列宿坝(今潼南县塘坝镇)上;开元三年(715年)移于武金坑(今合川市太和镇富金坝);开元十六年(728年)移于东流溪坝(今潼南县汇集乡戴场坝)。铜梁建县,因境内“小铜梁山”而得名,初置是在涪江流域一带,大体疆域包括今铜梁、合川西南、潼南南部、大足县大足川流域;开元二十三年(735年),割石镜之南、铜梁之东置巴川县,隶属于合州;乾元元年(758年),巴川县西南部新置大足县。
两宋初循唐制。熙宁四年(1071年)赤水县并入铜梁。熙宁七年(1074年)复设赤水县。
元代,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年),巴川县并入铜梁,仍属合州,县治始为巴川镇。
明朝,宪宗成化十七年(1481年),划铜梁、遂宁部分地置安居县,隶属重庆府。
清代,康熙元年(1662年),撤销重庆府的安居县、合州属的铜梁,并入合州。康熙六十年(1721年),以安居、铜梁二县地复置铜梁县,属重庆府。宣统三年(1911年)11月24日,成立铜梁县军政府,改县公署为知事公署,属重庆府领导。
民国时期,民国18年(1929年),铜梁直属四川省政府。
民国24年(1935年),铜梁属四川省第三行政督察区,后改为永川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49年12月22日成立铜梁县人民政府,隶属川东行政公署铜梁专员公署。
1951年,改铜梁专员公署为江津专员公署。
1981年,改江津专区为永川地区,辖铜梁。
1983年4月,永川地区与重庆市合并,铜梁属重庆市领导。
1997年6月重庆恢复中央直辖市,铜梁仍属重庆领导。
2014年7月15日,铜梁区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