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綦江属巴国。
秦、汉为巴郡江州县地。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为牂牁郡母敛县属地。西魏、北周属江阳县地。隋朝,为江津县地。
唐武德二年(619年),分江津县地置南州,并置隆阳、扶化、隆巫、丹溪、零水诸县。武德三年(620年),改名僰州。武德四年(621年),复名僰州。贞观五年(632年),置三溪县,隶属于南州。贞观七年(634年),置岚山、当山、归德、汶溪四县,隶属于南州。贞观八年(635年),岚山、当山、归德、汶溪四县并入南州。贞观十一年(638年),扶化、隆巫、零水三县并入南州。贞观十六年(643年)撤销丹溪县,置溱州溱溪郡,治地在荣懿县,管辖扶观、乐安。咸亨初年(670年),撤销三溪县。先天元年(712年),改隆阳县为南川县。天宝初年(742年),改南州为南川郡。乾元初年(758年),复名为南州,隶属于江南道黔州都督府(今彭水县)。
宋庆历八年(1048年),隶属于渝州。皇佑五年(1053年),撤销南州为南川县。熙宁七年(1074年),南川县并入南平军,隶属于夔州路。元丰初年(1078年),复置南川县。
元朝,置南坪綦江长官司,属播州宣慰司。至正二十六年(公元1366年),设綦江县。
明清时期,綦江县仍置,均属重庆府。
民国初期,綦江县先后隶属重庆蜀军政府、重庆镇抚府和川东道(后改为东川道);民国16年(1927年),为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一军的防地;民国24年(1935年),川政统一后,綦江县属四川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綦江县先属川东行政区璧山专区;1951年,璧山专区改为江津专区,綦江县仍属江津专区;1953年,撤销行政区,恢复四川省建置后,綦江县仍属江津专区;1958年11月,綦江县划归重庆市管辖。2011年10月,撤销重庆万盛区和綦江县,设立綦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