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建于吴太平二年(257年)分南城县置县,因县境内常产一茎多穗之稻,故初名丰县,别号嘉禾。又以徐州有丰县,故名南丰县。
春秋、战国时期为吴、越、楚之属地,汉为南城县地,隶属豫章郡。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划出南城南部设置丰县,时因徐州有丰县,乃改称南丰县,别号嘉禾,属临川郡。
南宋绍兴八年(1138)划出南丰南境三乡置广昌县。元朝的至元十九年(1282)至明朝的洪武三年(1370)南丰升为直隶州。此后历代虽有隶属更迭,但境域无甚变更。
1931~1934年,南丰县大部分地域为革命根据地,建立过县苏维埃政权,属江西省苏维埃政府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隶属江西省第七行政区
1949年8月17日,南丰解放。先后属抚州专(地)区、抚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