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春秋时名爰陵,古越族聚落生息于斯。
秦初正式置县。
西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丹阳郡郡治设在宛陵,今宣州区。
晋太康二年(281年),析丹阳郡置宣城郡。自此,宣城一直作为州、郡一级政区存在。
隋初废郡,改南豫州为宣州,不久又改称宣城郡。
唐初置宣州,中间一度改称宣城郡,以后复称宣州。
南宋乾道二年(1166年),宣州改为宁国府。
元代为宁国路所在地。
明、清为宁国府所在地。
民国三年(1914年)至民国十七年(1928年),属芜湖道。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到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宣城先后属第九和第六行政督察区。
解放后,1949年5月成立宣城专区。
1952年1月,宣城专区撤销,辖县并入新成立的芜湖专区,1971年改称芜湖地区。
1980年2月,芜湖地区改名宣城地区。
1982年4月,行署机关移驻宣城。
1987年8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宣城县,设立县级宣州市,并同时设立了宣城地区。
2000年6月2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宣州市,设立地级宣城市;宣城市设立宣州区,以原县级宣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宣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叠嶂中路。
2000年12月,正式撤县级宣州市设宣州区。2001年2月正式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