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地,先秦属古滇国地。
两汉为嶍猊蛮所居,属益州郡。三国蜀汉属益州建宁郡。
西晋至南朝梁属宁州建宁郡。北朝周属南宁州。
隋属南宁州总管府。
唐初属剑南道姚州辖家居县、石塔县;唐南诏国为阿僰所居,属通海都督辖地。
宋大理国时设马龙甸、他郎甸,地域为今新平的漠沙、戛洒、新化、老厂、水塘、建兴、腰街、者竜。
元宪宗时,戛洒江以西及新化、老厂一带设马龙甸二千户所,桂山、平甸、扬武属嶍峨五千户所,均隶宁州万户府;至元十三年(1276年),并马龙、他郎等甸,在他郎(今新化)设马龙他郎甸司,隶元江路军民总管府;司东南设平甸县,辖今桂山、平甸、扬武等乡镇,隶嶍峨州;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嶍峨州降为县,平甸县降为嶍峨县(今峨山县)的乡。
明弘治八年(1495年),马龙他郎甸长官司改设直隶新化州;明万历十九年(1591年),以平甸乡为基础,划入元江、石屏、河西、新化等州县部分村寨,建立新平县,今平甸乡旧城村为县城,与新化州并属临安府;明崇祯七年(1634年),县城迁桂山,筑砖石城。
清康熙四年(1665年),裁新化州入新平县。
民国,云南省第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于新平县城,管辖新平、峨山、双柏、龙武、镇沅、景东、元江、墨江八县。
1949年9月17日,建立新平县人民政府;1979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准成立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1980年11月25日,正式成立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