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照明的节能方法包括:
1)应根据道路的级别和类型合理选定照明标准值,不应采用过高的照明标准。我国《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中将城市道路划分为高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和居住路五类。每类道路对应不同的照明设计标准。
2)进行照明设计时,应针对设计对象提出多种符合照明标准要求的设计方案,然后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比较,从中选出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又节约能源的最佳方案。
3)照明器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光源及镇流器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能效标准规定的节能评价值要求;
b.选择灯具时,在满足灯具相关标准以及光强分布和眩光限制要求的前提下,常规道路照明灯具效率不得低于70%,泛光灯具效率不得低于60%.
4)气体放电灯线路的功率因数应不小于0.85.
5)除居住区和少数有特殊要求的道路以外,在深夜可以选择下列措施降低路面照度;1.宜采用照度加时间程序控制,并随季节变化及时调整开/关灯的时间。2.采用双光源灯具,深夜时关闭一只光源。3.关闭不超过半数的灯具,但不得关闭沿道路纵向相邻的两盏灯具。4.采用能在深夜自动降低光源功率的装置(降低电压或降低电流)。
6)制定维护计划,定期擦拭或更换光源和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