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认真执行本单位的计划、预算,对于内部有关部门违反国家法规的情况,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会计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计划、制订定额、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参加有关的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和业务会议;有权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3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