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波通信设备应选择质量高、功耗低、稳定、可靠、便于维护、适应环境条件范围广和价格合理的定型产品,容量选择应满足系统需要并留有备用容量。
2为建立统一的通信系统应考虑设备制式的统一和各种通信方式的互连条件,应选用通用化程度高,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建议的标准化、系列化设备。
3选用设备的容量系列、工作频段、设备接口、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有关建议。
4微波通信设备应具有稳定可靠的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控系统应按微波站运行管理要求进行分层管理。
2)监控信息的类型和数量应满足微波通信运行管理的要求。
3)需要有公务通道来进行微波系统的维护、监控和传送公务电话。
4)对电路质量应具有不中断业务的监控及全线质量分析功能,应具有内部监视和故障
定位功能,对监测的数据应具有处理功能。
5)应具有单个设备或一组设备的设备告警及系统告警指示功能。
6)监控系统应考虑将来扩充的可能,并应提供修改数据库及画面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