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属0区和1区,且可燃物的最小点燃能量在0.25mJ以下时,工作人员需穿防静电鞋、防静电服。当环境相对湿度保持在50%以上时,可穿棉工作服。
2、静电危险场所的工作人员,外露穿着物(包括鞋、衣物)应具防静电或导电功能,各部分穿着物应存在电气连续性,地面应配用导电地面。
3、禁止在静电危险场所穿脱衣物、帽子及类似物,并避免剧烈的身体运动。
4、在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属0区和1区工作时,应佩戴防静电手套。
5、防静电衣物所用材料的表面电阻率<5×1010Ω,防静电工作服技术要求见GB12014.6可以采用安全有效的局部静电防护措施(如腕带),以防止静电危害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