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下列事故情况时事故单位可不待调度指令自行先处理后再报告:
(1)对人身和设备有威胁时,根据现场规程采取措施。
(2)发电厂、变电站的自用电全部或部分停电时,用其他电源恢复自用电。
(3)系统事故造成频率降低时,各发电厂增加机组出力和开出备用发电机组并入 系统
(4)系统频率低至按频率减负荷、低频率解列装置应动作值,而该装置未动作时,在确认无误后立即手动切除该装置应动作切开的开关。
(5)调度规程及现场规程中明确规定可不待值班调度员指令自行处理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