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公约》(全称《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于1971年在伊朗小城拉姆萨尔签订,故又称拉姆萨尔公约,于1975年12月21日生效。它是一个政府间公约,是湿地保护及其资源合理利用国家行动和国际合作框架,宗旨是通过各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加强对世界湿地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利用,以实现生态系统的持续发展。目前已有150个成员国,指定了1590块国际重要湿地。全球国际重要湿地面积约1.34亿公顷,为保护湿地重要生态系统做出了巨大贡献。中国于1992年1月3日批准加入,1992年3月31日递交加入书,1992年7月31日湿地公约正式对中国生效。
2.05年11月14日,中国在乌干达首都坎帕拉举行的第九届《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全体会议上当选为新一届常务委员会理事国。这是中国首次当选该常务委员会理事国。新一届常务委员会由16个国家组成,任期3年,可连任一次。根据《湿地公约》规程,常务委员会理事国的名额按地区缔约方数目分配。目前《湿地公约》分6个区域,共有区域理事国14个,其余两个由本届和下届大会主办方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