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定论这一神学术语是指上帝依照他既定的目的,在事物发生之前已经预先定夺了一切。尽管“预定论”这个名词从未出现在圣经里,但其动词形式却被圣经作者使用过四次(参阅罗8:29,30;弗1:5,11),它被用来表明,上帝已预先定下,凡蒙恩得救的基督徒将得到神的赐福和荣耀。蒙恩得救之人又被称作是被上帝“拣选”的人。
预定论和拣选这两个术语所孕含的观念似乎是相互冲突的。首先,上帝作为宇宙的权能的主,对人类纷繁变幻的事件和每个人的生命有着绝对的控制力和掌管力。不然,上帝就谈不上是权能的主,他也不配称作是上帝了。再者,上帝赐给了世人选择的自由。因此,我们必须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无人能大言不惭地兴口说:“即使我犯了罪,这也是上帝要我做的,他凭什么叫我对此负责呢?”
很多世纪以来,学者们对这两个似乎彼此相佐的概念,进行了呕心沥血的探索,力图给予人们一个圆满的解答。他们就预定论发展了两种主要的学说:加尔文派的学者认为,上帝赐给了他所拣选的蒙恩得救之人不可逆转的恩典。你若是已纳入被拣选之列,就不能对上帝说“不”字。另一方面,阿米尼乌斯派的学者认为,上帝的恩典是人的救赎的泉源,但有可能会遭到人的抵制。在加尔文派的心目中,是上帝拣选了基督徒;而在阿米尼乌斯派看来,则是基督徒拣选了上帝。
使徒保罗对以色列人抗拒耶稣基督的福音作了一番恰如其分的阐释,此番阐释集预定论和人的自由意志为一体。保罗说:“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9:18)。接着,他又对圣经记载的上帝使埃及国王法老的心刚硬一事,15作了神学上的描述。我们必须记住的一点是,阳光能使泥土硬结,却又能使蜡融化,这都取决于同阳光发生关系的是什么样的物质。倘若法老王的心温存柔顺,上帝便会藉助其大能使他的心变得更加柔和,而非更加刚硬。有鉴于此,关于预定论和拣选的神学概念千万不能成为我们原谅或放纵自己的罪的借口。使徒保罗这样说道:“深哉!上帝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罗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