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三宝与寺院。一种宗教,从形成到发展,一般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 一定的教义,常以经典形式记载并传播。
(2) 具体的崇拜(礼拜)对象,此种对象常以具体形象显示。从历史发展看,表现为人的形象的越来越占大多数,拜物教居少数。许多宗教都以本宗教的创始人为膜拜对象。
(3) 用适当方式——常为有层次的多种方式——组织起来的相当数量的信徒。
(4) 独有的活动场所,即本教派的根据地。
以上四项条件,佛教全都具备。
佛教的教义,在各大宗教中最富于哲理性和学术性。佛教一方面在吸收其他教派教义的同时创造出自己的经过深思熟虑的独特教义,另一方面采用了大量的古代神话、传说、故事,使其为我所用。佛教在其发展中派系繁多,经典繁富,结集成“三藏”,即传为释迦牟尼佛所说理论的“经藏”,所说清规戒律的“律藏”,还有后代阐释佛说精义的“论藏”。我们本书中讲的法器服饰都各具其本身的鲜明特点,其规定多载于律藏,其他两藏中也有讲到的。
佛教是逐渐形成的一种多神教,有“佛”“菩萨”“罗汉”“诸天鬼神”等一系列庞大复杂的崇拜对象,并以雕塑和绘画等图像显示之。因图像繁多而且是信徒的主要膜拜对象,所以又常常被人戏称为“像教”。这些膜拜对象的服饰各有特色,但在本书中只能约略地讲到。礼拜他们的待候所用的种种“法器”,则在本书中重点讲述。
佛教的信徒,是用清规戒律为依据严密组织起来的“七众”,即出家二众:比丘(俗称和尚),比丘尼(俗称尼姑,不可当面如此称呼);年幼的待候补的出家人:沙弥(俗称小和尚),沙弥尼(俗称小尼姑,也不可当面称呼),式叉摩那(学戒女,由沙弥尼向比丘尼过渡期中受两年左右考验者);在家二众:优婆塞(居士)以及优婆夷(信女)。他们的服饰都有明确规定,但又是从各地区历史上逐步发展变化才形成的。本书中重点讲述。
佛寺是佛教的主要根据地。佛寺中的种种安置,当然也有明确规定。本书中也重点讲述。
从佛教的观点来看,以上所说的,就是佛(膜拜对象)、法(教义)、僧(信徒)三宝与寺院,它们是佛教赖以生存与发展传播的必要条件。本书中讲述的,只是与三宝和寺院密切相关的法器服饰,所述以汉化佛教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