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一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一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一条内容如下:
生产大型机电设备、机动运输工具以及国务院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产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制定的技术规范,在产品的主体构件上注明材料成分的标准牌号。
主旨
本条是要求对产品主体构件进行成分标注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一、标准牌号是为特定组分的材料所规定的代号,一般由化学元素符号和阿拉伯数字组成。一个牌号表明某种特定的化学组成,相同的牌号的两份材料表明其具有相同的化学组成。例如,含硅量为0.85%~1.25%的炼钢生铁,以标准牌号“L10”表示。标准牌号是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形式发布的。目前已经使用标准牌号的材料有有色金属、钢铁产品和油品等。由于标准牌号能够起到明示材料成分和性能的作用,在市场上能够有效地解决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此,标准牌号目前在原材料买卖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样,在废物回收利用过程中,标准牌号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包括标准牌号在内的材料标注是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基本措施之一,人们不必经过化验,就可以凭借标准牌号对相同成分的废物进行归类、存放,进而为资源回收利用提供极大的方便。为了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瑞典、德国、日本等国家都在本国有关资源回收利用的法律中规定了材料标注的要求。例如,日本《推动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中规定“从事产品、容器等生产制造、销售的生产单位应遵守基本原则,在开展工作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提高其产品、容器等的耐久性,完善维修实施体制,控制其产品、容器等变为废物等。与此同时,对产品、容器等的设计、材质或成分的表示及其他产品、容器等变为循环资源的,其生产单位有责任促进其适当的循环利用,为了不给其适当的处理带来困难而采取必要的措施。”现实生活中材料标注的实例也常常可以见到,例如,罐装可口可乐的易拉罐上就有“铝”的材料标注,电池上标有“锂电池”、“镍-镉电池”等。由此可见,材料标注可以对废物分类和处置发挥指示作用。
三、目前,在我国材料标注更多的是起产品介绍的作用,而本法规定更加注重的是材料标注在资源回收工作中的作用,因此,本条规定是从促进资源回收的角度提出标注要求的,基本内容包含三层:
(一)按照本条规定,生产大型机电设备、汽车轮船等机动运输工具以及国家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产品的企业,有义务在产品的主体构件上注明材料成分的标准牌号。这是为了方便大型机电产品报废后的拆解和回收利用而做出的规定;
(二)国家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废物回收利用水平的提高和实际工作需要,增加新的指定产品;
(三)标注标准牌号必须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制定的技术规范进行,也就是按照国家标准或者是行业标准进行,以保证信息的真实。
警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一定能够作为权威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