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商标法第一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条内容如下: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主旨
本条是关于商标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所谓立法目的,也称立法宗旨,是指制定一部法律所要达到的任务目标。每部法律都有立法目的,不同的法律有不同的立法目的。立法目的决定一部法律其他具体规范的内容,统领着一部法律的全部规范的价值取向。立法目的通常列为一部法律的第一条,明确宣示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以开宗明义、总揽全法。
根据本条的规定,制定本法的目的,包括六个方面:
第一,加强商标管理。商标是一种能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加以区别的标志,它是一种智力成果,属于知识产权范畴,需要由国家予以保护,以促进其健康发展。同时,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着数量众多的商标,需要由国家实施必要的管理,才能保障商标功能的正常发挥,以有效地发挥商标在现代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国家制定商标法,正是为了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因此,加强商标管理,是制定本法的重要立法目的之一。
第二,保护商标专用权。所谓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经依法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依法支配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等。加强商标管理,一个核心的内容就是要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因此,以法律的形式,采取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保护商标专用权,是制定本法的重要目的之一。
第三,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向社会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依法承担的社会义务。商标是人们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人们知悉和认同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重要因素,也是消费者购买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重要条件,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与其质量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本条将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作为本法的立法目的之一。为此,本法第七条第二款还明确规定,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四,维护商标信誉。商标不仅是生产、经营者的智力成果,也是取得人们信任的一个重要标识。特别是使用时间较长、知名度较大的商标,其信誉度较高,人们对使用这种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有着较大的信任,更容易被购买和消费,生产、经营者就能够更多地获得利益。为保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条将维护商标信誉作为本法的立法目的之一。
第五,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无论是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还是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目的之一既是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也是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使二者的利益依法得到平等的保护。
第六,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商标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充分发挥商标制度的作用,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制定本法的根本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一根本目的,体现在本法的所有条文和规范中。
警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一定能够作为权威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