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七条内容如下: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主旨
本条是对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主要义务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第一,按照合同的约定,阐明咨询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第二,为受托人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三,除合同另有约定,承担受托人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的经费;第四,应受托人的要求及时补充有关资料和数据;第五,应受托人的要求,对受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予以保密,只有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引用、发表和向第三人提供;第六,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及时支付报酬。
警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一定能够作为权威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