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的理解。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内容如下:
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七条和第八十八条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主旨
本条是关于企业受让享受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后如何具体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3/304897.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邮路咸跫幕肪潮;ぁ⒔谀芙谒钅康乃茫梢悦庹鳌⒓跽髌笠邓盟啊>荽耍咎趵诎耸咛鹾偷诎耸颂踅徊焦娑ǎ笠荡邮鹿抑氐惴龀值墓不∩枋┫钅客蹲示乃茫邮路咸跫幕肪潮;ぁ⒔谀芙谒钅康乃茫韵钅咳〉玫谝槐噬杖胨裟伤澳甓绕穑谝荒曛恋谌昝庹髌笠邓盟埃谒哪曛恋诹昙醢胝魇掌笠邓盟啊R簿褪撬担渚咛逵呕莘绞绞侨馊酰幸桓龉潭ǖ钠谙蕖K孀啪没疃姆⒄购突钤境潭鹊奶岣撸笠抵湎嗷ネ蹲省⒁滴裢础⑾钅孔玫认窒笕找嫫捣保饩涂赡芑岢鱿终庋恢智樾危合硎鼙咎趵诎耸咛鹾偷诎耸颂豕娑ǖ乃笆沼呕莸墓不∩枋┫钅亢突肪潮;ぁ⒔谀芙谒钅浚魑蹲手魈宓钠笠担谡庑┫钅康挠呕萜谀冢鲇谀持稚桃的康牡瓤悸牵渥酶渌笠担馐本蜕婕暗秸庑┫钅磕芊窦绦硎苡呕荩苋梅较硎苡呕莸氖毕薜任侍狻3鲇诹⒎蚣芎吞謇纫蛩氐目悸牵笠邓盟胺ǘ源嗣挥凶飨嘤娑ǎ谧省⑼庾仕胺ǘ哉庵智樾我裁挥凶飨嘤娑ǎ允凳┨趵斜匾源俗髅魅饭娑ǎ越饩鍪导械牟僮餍晕侍狻?/p>
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所确定的此类优惠政策,支持的往往只是其中某些项目的所得而非企业的全部所得,即减免税的对象定位于企业从事某些项目的所得,而不是企业,不管企业的主营业务是什么,只要其从事受鼓励的项目的,都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所以,从其他企业中受让原来享受税收优惠的项目的,并没有改变这些项目的性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的对象仍然存在,只要该项目仍然处在税收优惠期内,则受让企业可以就该项目继续享受优惠,但是有一个限制,就是只能从受让方受让之日起,在剩余期限内享受优惠。因为,这首先是考虑到享受本条例第八十七条和第八十八条所规定的税收优惠的,是项目而不是企业,所以不宜因项目的所有人的改变,而中断该项目税收优惠政策的继续执行,除非项目本身终止;其次,若是允许这些项目重新计算税收优惠,实践中就容易出现为了享受更长期限的税收优惠,而在优惠期内转让项目等进税行为的发生,损害国家税收利益。另外,在减免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重新就该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因为作为享受税收优惠的项目,已经享受完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优惠政策也已经达到了其政策初衷,减免期满后的项目,从本质上已不再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项目,所以作为受让方,不能就同一项目重复计算享受税收优惠,从另外一角度而言,也是鼓励企业重新投资、开发新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真正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和导向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