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2)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3)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特别行政区自身竞争力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
扩展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正确处理“一国”与“两制”、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
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三个核心要素”:即“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中央授权和监督下的高度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