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公司法第十二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内容如下: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主旨
本条是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公司章程中的法定记载事项。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写明公司经营范围并须经登记,主要因为:一是根据公司的正常经营规律,设立公司应当有一个主营范围;这一主营范围应当由公司设立时的股东确认。二是便于公司的债权人及其他交易方了解公司的营业范围,起到公示的作用。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公司不得经营;在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的,必须依法经过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将该项目纳入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根据需要可以调整经营范围。调整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是依法调整的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增加的内容如果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必须经过批准。二是调整经营范围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进行变更登记,从而依法变更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