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于机动车而言,也并非都能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对于拖拉机、轮式专用机动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每小时70公里的机动车,都不能进入高速公路。
另外,即使非上述限制种类的机动车设计最高时速超过了每小时70公里,但其实际行驶速度没有达到每小时60公里的,也不得在高速公路内行驶。高速公路应当表明车道的行驶速度,虽然达不到每小时60公里车速的车辆不得进入高速路,但并非在高速路上可以以任意的高速行驶。为确保安全,法律还是作出上限规定,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但具体来说,不同种类的机动车,出于对机动车本身性能安全的考虑,对其最高车速作出不同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其他机动车辆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
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