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具有如下特点:
(1)合伙是按照合伙协议组成的联合体。合伙以合伙人间的合伙合同为成立的基础,没有合伙合同不能成立合伙。
(2)合伙是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联合体。合伙是合伙人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而组成的组织,具有团体性,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济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在人格、财产、利益和责任等方面相对独立于合伙人个人。
(3)合伙是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联合体。合伙人的出资形成合伙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普通合伙合伙人应共同进行经营活动,参与合伙盈余的分配和分担合伙亏损,并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经营,仅以出资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