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含义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这一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在行政诉讼中形式的一种程序性法律关系,是一种独立的、具有自身特点的诉讼法律关系。
(2)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程序性的法律关系,是为解决行政实体和程序法关系的争议服务的。
(3)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由行政诉讼法律规范规定的,是行政诉讼法律规范对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与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诉讼法律地位的确立和具体实现。
(4)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人民法院与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它明确了人民法院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等相互之间应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使他们能在行政诉讼中相互正确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保证行政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