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政治法律2023-02-04 17:01:27百科知识库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一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一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一条内容如下:

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

主旨

本条是关于执行回转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执行回转是指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行政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状态的执行制度。本法规定执行回转制度,主要考虑了以下三方面:(1)维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况,实现平等保护;(2)规范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行为,促进其合法正当地行使强制执行权;(3)体现“有错必纠”原则,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1、执行回转。(1)发生的时间既可以在执行中,也可以在执行完?a 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2/323320.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136ec2'>虾蟆#?)执行回转的前提条件包括三个方面:被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这里既包括实体上的撤销、变更行为,也包括程序上的执行错误。(3)执行回转标的只能是财物,对于人身的强制执行无法回转。(4)执行回转的方式。执行回转的方式是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恢复原状是指原物恢复到受损害前的形状、性能或状态的赔偿方式。退还财物分为几种情况:执行标的为特定物的,应返还特定物;执行标的为种类物的,应返还相同规格、数量和品质的种类物;执行标的为“金钱给付”的,应当返还相同数额的金钱及其孳息。

2、行政赔偿。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无法实现执行回转,如执行的标的是特定物,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或者被第三人以拍卖的方式善意取得的。在无法实现执行回转的情况下,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本条规定的赔偿是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行政违法行为。因此,违法的行政行为的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才会导致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行政决定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引导案例】深圳海上皇宫向政府索赔3000万元原告称寻求公平

2011年6月24日,深圳“海上皇宫"行政诉讼案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原告方深圳市海上娱乐精英有限公司当庭提出索赔总额3000万元的行政赔偿请求。而被告方、原深圳市龙岗区农林渔业局表示,该局在拆除行动中获得的有关文件显示,“海上皇宫"上的确存在一个豪华私人会所。

在当天下午的庭审中,原告方代理人提出,在要求原深圳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撤销此前作出的撤销“海上皇宫”相关许可的规定基础上,由于强拆行动对自身利益造成了损失,因此要求原龙岗区农林渔业局、现龙岗区经济促进局给予行政赔偿,总额为3000万元。

对于为何此前一直不提出行政赔偿要求的疑问,原告方代理人、律师汪腾锋说,这是因为原告方最初的诉讼目的在于寻求公平;此外,由于一直没能掌握拆除方的具体拆除进展和拆除内容,因此也一直未能计算出需要索赔的金额。他说:“在21目的第一次庭审中,我们得知有关部门目前已经基本停止了相关拆除行动后,才根据拆除进展计算出了相应的索赔额度,并提出索赔要求。”

原深圳市龙岗区农林渔业局在当天庭审时表示,根据强拆行动查获的资料显示,“海上皇宫"的确被用做豪华私人会所,没有达到政府部门规定其通过整改,只做休闲渔业用途的相关要求。

据被告方代理律师透露,龙岗区海洋渔业部门在实施强拆的过程中,在“海上皇宫"上查取到一份名为“山海汇国际领袖俱乐部会员资格证书”的文件,该文件内容显示,所谓的“山海汇俱乐部会员”,必须是“全球500强中国副总裁以上人员、驻华大使、皇室成员"等,属于标准的豪华型私人会所。

在庭审中,被告方律师向参加庭审的“海上皇宫"所有者郭奎章发问:“你有没有在‘海上皇宫’搞了这个俱乐部?”郭奎章说:“有。”但他同时表示,“海上皇宫"一直没有经营性活动,除了“山海汇俱乐部会员"外,普通人也一直可以上“海上皇宫"参观,该浮岛一直是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

在庭审结束后,郭奎章向记者表示,“山海汇"是一个世界性的会员制俱乐部,“海上皇宫”只是该会在深圳设立的分会活动地点。

深圳“海上皇宫"建于2003年,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东山湾,占地面积逾7000平方米,内部装修极尽奢华。2005年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但一直屹立不倒。经过媒体报道,“海上皇宫"事件引发广泛关注,201O年1月,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全面调查后认定“海上皇宫"构筑物非法占用了海域,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1O年5月,法院判决要求“海上皇宫”拆解,恢复海域原状。但201O年12月26日,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海洋局)为整改后的“海上皇宫"颁发了《养殖登记证》。2011年3月,深圳市海洋局和龙岗区政府表示,“海上皇宫"属于非法侵占海域修建的豪华私人娱乐场所,认定为违法建筑,责令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海洋局)收回擅自发放的“养殖登记证"和其他批复,并在4月8日开始了新一轮拆除行动。5月,深圳市海上娱乐精英有限公司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有关部门撤销有关撤销“海上皇宫"相关许可的决定。6月21日,“海上皇宫”案第一次开庭,但诉讼请求只是撤销“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即要求认定政府原颁发的两项行政许可有效,但未提出赔偿要求。

【分析】本案讨论不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的发展进程一波三折。“海上皇宫”于2009年建成,在已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仅简单拆解,后又获得“养殖登记证”。而后又认定为违法建筑,由发证机关龙岗区农林渔业局于2011年3月收回“养殖登记证",责令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该海上构筑物拖离深圳海域或自行拆除,恢复海域原状。因该公司没有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使用管理法》)有关规定,龙岗区农林渔业局决定依法强制拆除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海上构筑物。

行政机关拆除“海上皇宫”的依据,是本案当事人非法侵占海域修建豪华私人娱乐场所,构成违法建筑。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海上违法建筑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原海域使用权人承担。

《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应予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不申请救济措施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强拆。本案中,龙岗区农林渔业局强制拆除的程序与方式符合以上规定。

再来看本案在强制拆除后的事件进展:违法建筑的当事人深圳市海上娱乐精英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有关撤销“海上皇宫”相关许可的决定,并在开庭时提出索赔总额3OOO万元的行政赔偿请求。这就是说,行政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海上皇宫”,是当事人依据行政机关的许可决定而建设的。正因为如此,龙岗区农林渔业局先收回了许可决定,在此基础上根据法律认定“海上皇宫”系违法建筑,要求当事人予以拆除。对行政机关收回许可的决定,当事人起诉要求撤销,因为如果审理结果是撤销了此决定,行政强拆就可以证明为违法或有错误,即可依法要求赔偿。

由于多次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但又多次获得监管部门的放行,最后形成的“海上皇宫”遭遇舆论围攻、政府认定为违法,与政府监管的放松、不作为不无联系。也就是说,“海上皇宫"遭遇强拆,既有当事人违法建设的原因,也有行政机关不依法监管从而造成建设规模越来越大、损失也越来越大的原因。

在6月份的庭审阶段,龙岗区农林渔业局表示,根据强拆行动查获的资料显示,“海上皇宫”的确被用做豪华私人会所,没有达到政府部门规定其通过整改、只做休闲渔业用途的相关要求。这说明,到强拆的时候,行政机关才获得当事人违法建设的事实依据,而这原本应该是撤销行政许可决定、认定“海上皇宫”为违法建筑之前就应掌握的事实证据,换言之,行政机关撤销许可决定、认定违建及责令拆除、强制拆除,缺乏事实依据。

当然,据以强制拆除的行政决定,必须依法被撤销、变更或执行有错误,才产生认定为违法执行、应依法给予赔偿的问题。由此可见,行政强制执行的合法,不仅决定于执行程序与方式的合法,还决定于作为执行基础的行政决定(包括事实与法律依据)的合法。

【解释】为防止权力滥用。

本文标签: 法律释义  行政强制法释义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