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自愿原则的具体内容有: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与经营者进行交易,经营者不得强卖或强行服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包括自主选择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关系以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为基础,任何以欺骗、胁迫、强制手段进行交易的行为均与此原则相悖。
平等原则是商品经济的本质要求,具体内容有:经营者与消费者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从属关系;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交易是一种民事活动,要符合民事法律的规定,不得恃强凌弱。
公平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不能显失公平,更不能一方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只承担义务;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条件;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有权获得赔偿。
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过程中和在其之后,都要讲诚实、守信用,不欺诈。不采取违法手段牟取利益,遵守公认的社会商业道德;营者与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应当恪守诺言,信守合同,严格依法履行义务。